驻省财政厅纪检组传达学习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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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后,11月5日,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及时向厅党组传达会议精神,并结合财政实际,向厅党组提出贯彻落实建议。随即,驻厅纪检组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驻厅纪检组长叶珺主持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大家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站位高远、内涵丰富、要求明确,为派驻机构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职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对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驻厅纪检组长叶珺对贯彻落实会议和《意见》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刻理解其内涵要求和核心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更高站位上对标看齐。二要及早谋划部署。要认真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和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及早谋划部署,提前进入角色,注重协助职能和监督职责一体推进,健全完善派驻监督制度机制,把各项基础性工作做细做实,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第一职责。三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意识,不断提升依纪依规依法履职能力;紧盯财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廉政风险点,切实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自觉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派驻队伍。(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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