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文化厅纪检组组织召开 “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 学习交流暨警示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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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驻省文化厅纪检组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召开“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学习交流暨警示教育大会。厅直属有关单位和厅机关6名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分别对“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集中观看了省纪委监委制作的《贪与悔》及《“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警示教育片》,驻厅纪检组组长金育欣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

金育欣就《条例》的发展历程、修订背景和意义、新《条例》的特点和亮点,以及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并就认真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厅直系统所有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条例》,用《条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抵御各种诱惑,不越雷池一步,不发生违纪违规的情况,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单位负责。二是厅直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规守纪,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通过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在厅直系统形成崇尚规矩、严守纪律、尊崇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同时,对分管或联系的部门和同志们要加强教育和管理,确保所在班子、所在单位、所在处室、所在科室不发生违纪违规情况。三是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两个维护”,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对照《条例》开展对照检查,结合“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进一步规范工作,针对薄弱环节,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是驻厅纪检组、厅机关纪委、厅直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要积极配合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以及对“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和“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依据新修订的《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厅直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作细、作深、作实。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孟祥国主持会议,厅班子成员、厅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共110余人参加了会议。(驻省文化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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