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咸阳、宝鸡、延安三市监察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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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我省咸阳市、宝鸡市、延安市召开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分别选举产生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任命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咸阳市、延安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当日,西安市召开了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省委书记胡和平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各级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要牢牢把握改革目标、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部署。要迅速行动、全面推进,切实做好人员转隶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试点措施在陕西落地生根。

按照中央要求,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纪委扎实有序统筹协调推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央精神,研究在全省开展试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学习借鉴先行试点经验,结合实际对省、市、县三级涉及转隶的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进行摸底统计,形成全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市、县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分工协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明纪律要求,及时做好内设机构、编制职数核定以及人员转隶等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我省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将于2018年2月中旬前全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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