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组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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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下午,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贺荣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1月3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根据贺荣同志的提名,任命王舸、刘曙阳、高山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政国、陈俊哲、李献峰、何备战、张小明、苏斌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标志着陕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组建成立。随后,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新任命的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的顺利组建充分体现陕西省对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坚决拥护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厚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省委高度重视、人大以及各方面坚定支持,各级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牢牢把握改革目标、改革任务,切实当好“施工队长”,强化分工协作、严明纪律要求,及时做好内设机构、编制职数核定以及人员转隶合署办公等各项工作,扎实高质量把改革蓝图付诸具体实践。

目前,陕西省10个市已全部组建成立监察委员会,38个县(市、区)完成了组建工作,其余县(市、区)将在2月中旬前全部组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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