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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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8日至9月1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公安厅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11月16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第一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公安厅党委诚恳接受、坚决整改。按照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公安厅党委坚持将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贯彻整风精神,切实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公安厅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整改意见,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2018年11月25日,召开厅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018年11月29日,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巡视整改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胡明朗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按照省委第一巡视组要求,迅速将巡视情况反馈会议上的领导讲话和反馈意见印发厅内各部门,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第一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公安厅党委成立了由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明朗为组长,常务副厅长(正厅长级)、党委副书记曾岚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详细制定了整改任务台账,建立了对账销号制度,做到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长期积累、情况复杂的,迅速查明原因、找准症结,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

(三)强化检查督察,推动落实到位。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制定了巡视整改专项督察实施方案。全程开展巡视整改督察检查,对虚假整改、组织不力和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和部门及时通报曝光,启动三项机制中“能下”有关条款,严肃处理相关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跟踪问效,采取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全时段、全过程、动态化了解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召开巡视整改阶段推进会,听取牵头部门工作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和工作滞后单位进行现场督导督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小、落细。2018年12月27日,在省纪委监委主办的“秦风网”头版刊登了标题为“省公安厅扎实推进高标准完成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工作”的新闻,对省公安厅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高度评价和肯定。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大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制定修订了25项规章制度,在夯实管党治党制度基础、完善队伍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公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了陕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查摆问题。2019年2月20日,厅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委班子成员把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巡视反馈意见的实质和要求,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与“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聚焦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责任担当、从严治党等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积极主动、自加压力、自我亮短、不遮不掩,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问题整改,着力推动巡视整改的有效落实。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厅党委在巡视整改中,坚持真改实改、不走过场,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2类问题进行梳理,逐项逐条认真分析研究,分解为具体可操作的整改任务。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有差距。

(1)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法单一,学思践悟有待深化。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完善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丰富学习内容,采取集体领学、交流发言、个人自学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厅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半月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集体研讨交流,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2篇以上心得体会,1篇调研报告。2018年12月6日和2019年1月3日,厅党委分别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会议,胡明朗副省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委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就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专项整治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交流思想认识和学习体会。

(2)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公安工作,在补短板强弱项、解决实际问题上有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厅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陕西实际,找准影响公安工作发展的问题,明确全省公安工作发展思路,按照“抓基层、补短板,抓重点、创亮点”的要求,提出了“三年三步走”的奋斗目标,即2018年各地各警种确定重点任务,着力打造1至2个亮点工作,2019年以点带面、全面铺开,2020年通过3年努力实现陕西公安工作整体追赶超越、进入全国第一方阵。2018年确定的省厅40项重点工作和地市18项亮点工作已经完成,2019年又确定了省厅34项和地市14项全面铺开任务,不断提升陕西公安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

(3)有的县(区)公安机关和基层派出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仍存在执法不公正和不文明的现象,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任重道远。

整改落实情况: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围绕接处警、受立案、涉案财物管理、强制措施使用、证据收集、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网上案件办理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执法环节,结合扫黑除恶、打击赌博和食药环违法犯罪、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等执法活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68次、执法管理委员会139场、公检法“三长”会42场,开展执法专项检查395次、纠正执法问题773个。同时,完善建立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运用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电子卷宗等系统强化全程监控,主动发挥执法考评、执法巡查监督作用,发挥纪检、督察、信访、法制等部门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

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不够扎实有力,对市县区督导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4)有的领导干部未从政治高度深刻理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有的认为纵向比成绩很大,滋生了自满情绪,有“松口气、缓缓劲”思想。

整改落实情况:胡明朗副省长在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三包三查三打”百日大攻坚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公安机关视频推进会、调度会、厅党委会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先后深入西安、宝鸡、渭南、榆林、延安、商洛等市县公安机关指导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市区公安局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安排,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无黑恶势力问题”承诺的工作意见》,签订了《无黑恶势力问题承诺书》,第一时间由“一把手”主持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中、省扫黑除恶推进会精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共侦办涉黑犯罪案件39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76个、恶势力团伙411个,破获九类涉恶刑事案件6950起,抓获涉案成员10155人,刑拘8543人,投案自首269人,缴获枪支37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8.45亿元,圆满完成了为期三年的第一阶段目标任务。

(5)有的基层领导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动真碰硬。

整改落实情况:出台《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举措30条》,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重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一波又一波攻势。各市区公安局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省一系列会议精神,特别是胡和平书记和刘国中省长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讲话,研究分析当地黑恶犯罪形势,查找短板问题,制定过硬措施,积极推动线索摸排、专案攻坚、深挖打伞、正面宣传等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6)工作推进中出现“横向合力不足、纵向落实递减”问题,多部门全警种参与、集中发力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由胡明朗副省长任组长,党委成员张安新任副组长,驻厅纪检组、警务督察总队等2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刑侦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全省公安机关主要警种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意见》,建立了扫黑办例会制度,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定期听取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斗争情况汇报,研究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办、考核工作,形成主动履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体作战格局。

(7)有13个县区未建立专业队伍。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全省城市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和人口在40万以上的县公安局均已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全部建立了扫黑除恶专业队。

(8)线索摸排、狠抓专案、挂牌督办力度逐级递减,对重点领域和治安乱点治理成效还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厅局长令制度,一律实行公安机关“一把手”直接负责制、销号制和倒查追究制,确保线索排查、核查、侦办、打“伞”工作严格有效开展。实行督导专员制、专家组组长制和专案组组长制,落实“四个一律”规定,对问题突出的地方、领域以及在办理专案中有捂盖子、打不深、打不透等严重情况的,采取挂牌进驻工作队的办法,直到问题解决。

(9)对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深挖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同步进行,侦办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并重,并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罢休,既要打掉站台撑腰、纵容包庇的“官伞”,也要清除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更要问责处理见“伞”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厅“扫黑办”加强对各地工作部署、线索摸排、专案侦办等工作的督导指导,建立通报约谈制度。督察部门不间断、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对落实“厅局长令”组织不得力、责任未夯实、工作“拖后腿”的单位,一律实行挂牌督办。

3.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尚有不足,服务人民群众的行动自觉还不到位。

(10)在打击扶贫、环保、食药领域违法犯罪,以及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作用不够充分,制售假冒伪劣食药产品案件未得到有效遏制。

打击扶贫领域犯罪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下发了《关于将打击扶贫领域犯罪工作纳入“雷霆2019”严打专项行动进行考核的通知》,把打击扶贫领域各项刑事犯罪与全省各项刑侦工作紧密结合,同督导、同考评。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加大培训力度,用鲜活的案例对民警进行实战培训。对跨区域案件由县、市、省三级公安机关逐级进行信息研判,组织集中打击,对跨省的系列案件,在全国发起集群战役。在公安部2018年度全国刑侦工作绩效考核中,我省取得了全国第10名的优异成绩,其中涉及扶贫领域的打击网络信息犯罪、盗抢骗、侦查打击质量等考核指标均处于全国先进行列。

打击环保食药领域违法犯罪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利剑”行动百日攻坚战和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领域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环食药刑事案件1434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31起,省厅督办案件89起,发起全国集群战役10起。巡视整改期间,共侦办环食药刑事案件210起(部督13起、省厅督办21起、涉网案件27起),深化打击行动得到公安部领导批示表扬和2次公安部贺电表扬,被公安部《治安管理工作简报》专题刊发推广。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和省营商办沟通对接,对《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两次修改建议,并得到采纳。出台了《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安厅服务民营企业发展18条措施的通知》,在提升服务、审批办证、打击整治等方面下功夫,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和优质高效服务。

(11)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案持续高发、破案率偏低问题研究应对不够。

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下发《2018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和《2018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考核标准》。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破获非法集资犯罪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9人,涉案金额26.42亿元,涉及群众62393人。在打击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融资犯罪工作中,完成公安部部署的8起案件落地查证工作,协助浙江、北京、上海、江苏等地警方完成263起案件取证工作。对本省两起网贷平台犯罪案件进行了查处,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全省11个地市公安局均建成了反诈中心与合成作战中心,依托公安内部资源、社会资源及多警种力量,建立了专业打击队伍。2019年,在全省继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省委政法委建议,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纳入综治考核内容。

(12)在推进“放管服”改革过程中,一些部门存在“一放了之、放而轻管”现象,一些市县公安机关存在“放而不服、管而不服”问题,群众“办事难、来回跑”屡见不鲜。

整改落实情况:优化政务服务,推进简政放权降费,特别是要积极推进印章刻制费用下调减免工作,力争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印章刻制服务。拓展便民服务,在出入境、治安、户籍、交管等方面推出更多服务措施,加大陕西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应用,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优化营商服务,扎实推进省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18条措施》的落地落实。按照《陕西省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督察问责机制实施办法》规定,持续抓好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进行问责处理,坚决打通“最后一公里”。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还不健全。

(13)有的班子成员缺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12月24日,省公安厅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厅党委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制有效落实。

(14)对意识形态领域新动向、新特点研究掌控不够,定期分期研判机制落实不到位,多部门高效协作、网络配合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未真正形成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合力。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陕西省公安厅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每半年向省委专题报告厅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厅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有的领导干部规矩意识不强。

(15)一些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见事不见人,有些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2018年度省公安厅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相关准备工作的补充通知》,对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各环节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结合省委“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采取座谈访谈、随机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服务对象、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省厅分别向省上有关部门和厅属31个单位、11个市区公安局发放征求意见函49份,收回征求意见函41份,收到意见建议33条。加大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力度,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厅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一审核签字,及时将会议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督导组,严格做到对照检查不深刻不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不过关不召开,切实做到时间服从质量。

(16)有的党委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够经常。

整改落实情况:在厅党委成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中,开展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排查整改工作,厅党委成员挤出时间,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补课相关活动。2018年12月21日,胡明朗副省长参加了研究室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截至去年12月底,厅党委成员参加厅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总计73人次。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省厅党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厅内基层党组织中建立推行贯彻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季度报告工作制度,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17)个人事项报告不实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省厅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厅机关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专门印制《填表人配偶及子女承诺书》,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同时配发填报人。截至目前,所有填报人均按要求认真填报了《报告表》,并由填报人家属在《承诺书》上进行签字确认。建立录入校对审核机制,在录入系统过程中,对填报内容中明显的错项漏项进行审核把关。目前,正在开展系统录入工作,对个别格式不规范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并通知填报人现场完善。对于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情节严重的,将列为典型案例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切实加强警示教育作用。

(18)对漏报多项、瞒报数额大的部分干部处理偏轻,未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致使个别干部反复瞒报。

整改落实情况:对于瞒报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按照规定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对于情节较重或者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及时移交纪检部门,坚决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追究纪律责任。对政策界限模糊、事实拿捏不准的特殊问题,及时请示省委组织部。巡视整改以来,未发现个人事项报告情节严重的瞒报、漏报等行为。

2.在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上用力不够公安队伍作风建设任重道远。

(19)部分领导和干警“庸懒散慢虚”问题突出。以“工作忙、事情多”放松理论武装和政治建设,放松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干事创业、担当有为不足,对一些相对复杂工作“不想干”,对一些长期积累矛盾“绕着走”。

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对不担当、不作为和“庸懒散慢虚”等问题的表现形式进行明确,有针对性提出处理意见。以落实《厅机关干部队伍管理工作六条措施》为抓手,深度运用人脸识别考勤制度、网上绩效考核等手段,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运用展览、竞赛、征文等形式,在厅机关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成果汇报。

(20)滥罚滥支和以职谋私未根本解决,失职渎职案居干警违纪案件之首,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尚未根除。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规定,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引导自觉祛除特权思想。严格查处和整治滥罚滥支、以职谋私等问题,加强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常态化开展执法办案、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现象。

3.党建工作压力传导有所递减,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

(21)落实党建责任制呈“倒金字塔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存在末端乏力现象,“公安姓党”政治属性、“刀把子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基层民警政治站位不高、业务素质较低、敬业精神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厅党委书记每年讲专题党课,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和厅党委成员参加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将机关党建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协调发展。坚持制定年度性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联系指导督查分工制度,定期对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深化“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制定年度性《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厅机关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组织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持续开展年度性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和党员民警政治理论学习培训班,适时邀请先进典型、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定期为党员民警购买配发党建辅导教材等,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2)西咸新区公安局各级党组织建设相对滞后,2017年7月西咸新区公安局组建,巡视进驻时,机关党工委及下属支部尚未设置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截止2018年11月,西咸新区公安局机关党委及所属52个党支部班子已经全部选举组建到位,目前共有党员487名。

(23)业务工作代替支部活动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支部“三会一课”流于形式,有的支部书记调走一年仍未改选。

整改落实情况: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季度抽查、半年和年终考核,每年对基层党组织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全覆盖督导检查。每年年初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及换届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任期临近届满的基层党组织,提前3至6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工作;对基层党组织班子不健全的,督促其进行改选增补,确保机关各基层党组织班子健全、配备合理、分工明确。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交织存在。

(24)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等问题屡禁不绝。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文件通知、会议提醒、短信提示等方式进行提醒。持续组织明察暗访,注意发现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等问题。及时转发中省纪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通报,对公安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金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公开承诺并撰写自查自纠报告。胡明朗副省长先后3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就开展违规收受礼金进行动员部署。2019年元旦、春节前夕,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组组长袁忠民分别同11个市区公安局纪检负责同志联系,就扎实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进行强调部署。驻厅纪检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等方式,对厅内所有部门进行督导检查。驻厅纪检组会同督察总队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厅机关大院、驻外单位停车场和家属院进行明察暗访。

(25)违规报销不合规费用,部分公务接待未按规定附清单,公务卡制度未有效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对近两年来公务支出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对涉及办公用品、食品、日用品等汇总开具未附明细清单的报销凭证进行补充完善。对2017年以来涉及的公务接待事项进行检查,逐条列出26项问题清单,对未按规定附接待清单的,要求接待单位逐项补齐接待规定要求事项。召开厅内各部门报账员培训会,强调了接待、会议、培训等有关公务支出要求,明确对今后应当使用公务卡支付而无正当理由使用现金的支出,一律不予审核报销的硬性规定。

(26)“文山会海”根深蒂固。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治理工作,对规范会议活动、改进文风再次作出明确规定,严格申报会议审批制度,严格公文两级审核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减少文件、简报数量、提高文件的质量和实效方面做了要求。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部门精文减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对整改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27)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为唱功多实功少,安排部署多、督导检查少;一些窗口单位“脸好看、事难办”。

整改落实情况: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活动,抽调20余人组成1个巡查组、5个督察组,从2018年12月7日至元月2日,对全省公安机关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进行专项督察。专项巡查共督导检查部门单位134个,其中检查市局及其警种部门8个,分县局及其警种部门19个,公安检查站(点)、警务站、屯警点等33个,基层派出所74个,发现查纠各类问题及安全隐患132个。下一步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常态化明察暗访工作,持之以恒抓督察、抓整改、防反弹。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差距,落实主体责任存在“上紧下松”问题。

(28)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疏于过问。

整改落实情况:厅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委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书记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讲评。每半年对落实主体责任清单记实手册进行逐一检查。厅党委成员每年组织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对分管部门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及“面对面,一对一”的提醒谈话。以年终目标考核为抓手,对厅机关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表彰了10个党风建设先进集体,让各部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补其短板、弥补不足。

(29)少数厅机关处室负责人和县区公安局长自身不正不硬。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厅内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年度检查,特别是紧盯“关键少数”,对厅机关各部门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实行厅机关处室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向驻厅纪检组报备制度。落实《陕西省公安机关领导责任问责办法》,用足用好“三项机制”,适时对问题干部进行调整。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自身不正、自身不硬的厅机关处室负责人和县区公安局长。

(30)一些基层负责人奉行“好人主义”,刀刃不向内,甚至“警警相护”。

整改落实情况: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查公安队伍中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负责人执行政治纪律不到位,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搞权钱交易、“警警相护”,甚至充当黑恶势力及黄赌毒保护伞等问题。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本级案件的同时,坚持下查一级,对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一直查到基层科所队。定期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加大查办力度。

2.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力量不足,落实监督责任“偏软偏宽”。

(31)系统内纪检监察干部人数偏少,厅机关纪委只有1名专职书记,省厅所属的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西咸新区公安局、机场公安局均无专职纪委书记。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向省编办汇报请示,加强对西咸新区公安局、警官职业学院、机场公安局纪检监察工作支持力度,在核定职位职数时予以倾斜。为了补充西咸新区公安局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经省公安厅党委2019年1月14日研究决定,对西咸新区公安局所辖的沣东新城、秦汉新城、空港新城、沣西新城、泾河新城5个分局纪委书记进行了配备。

(32)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多在基层,民警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生在基层,市县纪检力量普遍薄弱、监督不到位,查办案件有拖案压案和“高举轻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12月28日,召开全省公安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议,传达学习公安部“昆明会议”精神,结合推进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积极协调解决市县公安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问题。严格核查每一起问题线索,依照党纪法规严肃处理,做到不打折扣、不降格,真正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加强与基层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沟通,每半年收集统计信访件数和立案办案情况,每年统计并通报各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处置和查办情况。

3.有的岗位违规违纪现象多发,有的对相关制度执行不严。

(33)治安(派出所)、交警、监管、刑侦等行政自由裁量权大的警种和岗位各种违规违纪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对2018年度的信访举报进行逐个梳理, 重点排查治安、刑侦、监管、交警等重点警种部门,从中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苗头和违法违纪线索。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基层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贪腐和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行治理,重点整治执法管理服务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乱收滥罚、粗暴执法、欺压群众等顽症,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对媒体曝光的网络炒作、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动介入,督促当地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核查,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负面影响。

(34)有的部门工程报批、招标采购、公务接待等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履行工程报批程序,主动与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对接,积极补办申报相关手续。修订《陕西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邀请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专家,对厅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培训和宣传工作。制定下发《陕西省公安厅机关食堂公务用餐管理规定(试行)》,严格界定接待用餐和工作用餐等公务用餐行为,明确用餐审批程序和标准,严防公务接待发生问题。

(四)上一轮巡视整改方面

(35)管党治党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半年、年终进行党建工作报告,落实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和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管党治党不力的单位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运用“三项机制”进行处理,认真抓好党员民警常态化教育,落实好“八项规定”月报制度。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从严治警有关措施要求,强化警容风貌、会场纪律、刷脸考勤等日常管理。持续深化党员管理积分制,引导党员自觉接受组织管理,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积极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养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好氛围。

(36)从严治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狠抓厅机关干部队伍管理,深入落实队伍管理工作《六条措施》,推动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加大考核力度,在全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中,先后有35人次因病、事、产假超过半个考核周期,不参加平时考核。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和《陕西省公安机关领导责任问责办法》,对公安机关不担当、不作为和“庸懒散慢虚”等干部,及时调离、离岗培训、免职和降职。针对违反会场纪律被通报批评的6人,及时启用“三项机制”对其进行处理。强化干部选用监督,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强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分析运用,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按照《陕西省公安厅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和《市级公安机关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对全省“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37)财务资产管理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集中开展厅机关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账实不符的资产进行了细致核对,完成了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修定了《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组织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培训会,深入推进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厅机关资产管理员业务水平。

(38)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整改成效不大。

整改落实情况:在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教育整顿活动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厅机关“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把专题教育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突出问题上,重点解决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解决好改进作风问题,解决好敢于担当问题,解决好从严治警问题,推动专题教育取得实效。深化全省公安机关“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定期举办“警风警纪大讲堂”、编印纪律法规合订册和违法违纪案例汇编、开展违法案件大讨论等活动,组织全省公安机关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2019年1月11日,省厅机关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省纪委下发的《贪与悔》及《“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警示片》,并邀请省纪委案件审理室王缠龙主任进行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督导考核,把纪律作风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明察暗访、现场督察等形式强化执纪问责问效,整合各警种、部门力量,构建大督察工作格局和内部管理常态化督察机制。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持续查找队伍建设中的各类问题,推动从严治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不断推动陕西公安工作发展进步

经过3个月的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省厅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扎实抓好后续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省公安厅党委要始终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高度自觉,不断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强化管党治警责任,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警察队伍。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强化监督制约,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之以恒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强化斗争意识、鼓足斗争勇气、增强斗争本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持续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扎实开展“三个专项整治”,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对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彻查自纠、做出承诺,坚定不移纠正“四风”,推动全省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彻底大转变。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形成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推进落实。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或长期整改落实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并抓好落实的,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整改工作中新发现的问题,坚决采取措施,狠抓整治落实。同时,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追根溯源、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和改进,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固化形成抓常抓长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

(四)着力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人民公安的重大职责使命。坚持把深化整改落实同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按照中、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部署,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扎实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活动,坚决打赢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这场硬仗,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努力实现陕西公安工作“三年三步走”奋斗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70周年华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6165079;邮政信箱: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陕西省公安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邮编:710018;电子邮箱:gatxszgbgs@163.com

中共陕西省公安厅党委

2019年7月8日

(省委巡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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