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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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31日至12月2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永寿县开展了常规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3月2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整改责任

县委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举措,下势整改,着力抓好谋划、部署、督促、问责等每一个环节,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19年3月2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后,县委先后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3次问题整改推进会,研究巡视组反馈各项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力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始终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及省市委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担当,扛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将思想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部署要求上来,扑下身子抓落实,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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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和其他常委任副组长,多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相关部门承担的事项任务进行再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分解巡视组反馈意见,逐一明确责任人、工作标准、任务时限,确保了每一项整改工作都有人抓、每一个责任关口都有人把。

三是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及时成立了3个整改工作督查组,按照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安排,及时进行督查,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应付现象,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5月初,就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形成督查台账,实施跟踪督查,销号管理,有效推动了相关部门的整改进程。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对照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完成整改任务后,由责任领导签字背书,从制度上杜绝了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截止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8个方面51个问题中7个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其余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四是建章立制,拓展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努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的意见、“两联三包五推进”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考核实施细则》《永寿县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暂行规定》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巩固拓展了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巡视反馈问题的有效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方面

1.理论学习不深入

关于2018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7次专题学习,参加的30名县级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多数与日常工作混记,且只记录标题或简单抄录,还有个别领导干部记录的次数不足8次的问题一是完善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了《2019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全县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应知必会知识学习的通知》等文件,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等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有效提升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专门为县委中心组成员印发中心组学习笔记本,做好专题学习记录,定期开展学习笔记互查互评活动。截至目前,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扶贫专题学习4次,开展互查互评1次。三是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以主题教育推动学习规范有效、发展质量更高。

2.领会应知不扎实

关于“谈话时提问62名干部“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应知应会常识,多数干部回答不准确,个别干部基本答不上来的问题一是编印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基本知识和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的应知必会学习合页《学点》600余册,下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全县党员干部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知识的熟悉掌握。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县科级干部大培训活动9次,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知识测试,有力提升了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质量。三是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考评作用,县级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通过学习平台学习基本政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有效提升了理论素养。同时,通过为学习标兵赠书、定期进行督促等方式,引导广大干部主动参与理论学习、答题等活动,充分调动起各级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联系实际不紧密

关于“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围绕省委‘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的要求,走实做深有差距,结合实际推动工作成效不明显,如2018年上半年,永寿县域经济在全省排名与前一年相比较有所退步”的问题:一是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先后多次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一线进行走访调查,听取企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吃透县域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二是县委常委会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县域经济监测工作推进会,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及时准确填报。多次召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推进会,分析研判县域经济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季度预测指标较低的部门及时下发提醒函,确保指标任务完成。三是督促指导统计等部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搜集各类考核信息,并对上报的指标严格把关,做到应统尽统。上半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32.6亿元,增长6.7%,居全市第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1.95亿元,增长4.6%,居全市第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7.09亿元,增长6.7%,居全市第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5.5亿元,增长12%,居全市第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完成15993元、5395元,增长8.6 %、9.7%,居全市第7和第3。

(二)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追赶超越干劲不足

(1)关于“2018年上半年在全省追赶超越考核77个县排名第56位,比较靠后”的问题:一是成立由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长为组长,县级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办和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追赶超越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追赶超越。按照《永寿县追赶超越实施方案》要求,按年度提出县域经济发展主要指标任务,将指标任务分解到具体承担单位,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夯实责任。二是加快建设陕果、海升、川兴等现代果业项目,带动群众发展高标准果园,推动果业转型升级。种植中药材2万亩,新建温氏模式千头猪舍31栋;启动了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实有机苹果、小杂粮示范镇各2个,示范村各50个,落实有机认证主体19家。着力打造装备制造工业集群,无纺布二期、金润德技改项目加快建设,建筑智能装备一期已建成。成功举办第16届槐花旅游文化节,“大美槐乡·生态永寿”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今年上半年旅游综合收入完成6370万元。三是发挥“三项机制”作用,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努力营造各项工作创一流、事事处处争第一的浓厚氛围。2018年,我县在全省县域经济监测排名中位居第51位。

(2)关于“近两年重点项目开工不足,2017年108个未开工16个,2018年122个未开工25个”的问题:一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和县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制度,认真开展“向人民汇报”活动,坚持一线工作法,督促包抓领导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现场推进,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施策,力促项目开工建设。二是着力搞好协调服务。督促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定期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协调会,通报项目进展情况,集中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建立重点项目建设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实施。三是严格项目考核督查。每月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相关部门服务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滞后的单位发送督办单,并向包抓领导发送提醒函,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整改,推动项目建设加快进度。截至目前,2017年、2018年41个未开工重点项目中,已完工3个;已开工17个、省上调整指标2个;未开工8个;正在办理前期手续11个。

2.“三大攻坚战”存在不足

(1)关于“2018年10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后10位,被省环保厅预警提醒谈话”的问题:一是持续发力,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四确保、四不放过”,对反馈的问题实施清单销号制,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销号整改。二是按照加强“散乱污”企业动态监管,扎实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打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煤、增绿”组合拳,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全县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上半年,全县空气优良天数共115天,与去年同比优良天数增加5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8.8%。

(2)关于“10个养殖场因气味难闻对周边住户影响大,2018年11月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通报”的问题:根据《永寿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提升改造工作方案》要求,修订完善了《永寿县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划定工作方案》,对全县所有养殖场进行改造提升,共安装水位器52户、改墙63户,安装导风槽49户,全部完成改造20户。对121个养殖场进行全面绿化,共栽植速生杨18403棵、柏树21233棵,有效改善了养殖场周边环境。

(3)关于“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够,截止目前县政府债务余额6.96亿元,达2017年县财政收入的8倍,还贷压力较大。另外,3个镇10个行政村2017年底以前历史遗留债务66.11万元”的问题:一是3月29日邀请陕西省债务管理中心主任李飞对全县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就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风险意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集中培训,增强了债务风险意识和防范责任意识,从思想上树立了第一道防线。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永寿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债务风险防控有措施、有保障。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坚决杜绝突破限额举债,坚决防止变相举债、盲目举债、违规举债,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三是成立了“永寿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四是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等各级政府债务政策整理汇编成册,印制政府专项债券申报流程等方面的宣传彩页,分发给各级领导和各预算单位,大力宣传债务政策,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形成“资金不落实不开项目”“违规举债必追责”“谁举债谁偿还”的浓厚氛围。五是制定永寿县地方政府债务分年度还款计划。在全面剖析债务根源,摸清债务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债务到期还款计划,年初预算时,在每年新增财力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优先重点保障政府债务偿还。积极争取上级再融资债券资金,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提高债务偿还能力。六是对3个镇10个行政村2017年底以前历史遗留债务66.11万元债务进行了入村调查。经核实,债务总计44.76万元,于6月底进行了集中兑付。

3.安全生产抓得不实

(1)关于“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依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咸阳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时制定出台我县《实施办法》和《责任清单》。二是及时下发了2019年永寿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一季度全体会议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等文件,安排分解重点任务,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三是制定下发了《永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对各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倒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2)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不及时,2018年1月至11月中旬,城区和县乡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达564起,死亡8人,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地毯式摸排,共发现路面破损、防护墙缺失等隐患12处,目前已全部治理完成;每月定期对全县的客车、校车进行全面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千灯万带”建设工作,对全县所有道路的平交路口进行了排查;认真开展“隐患清零”活动,督促驾驶人驾驶证隐患清零102人,审验学习教育560余人,逾期未检验重型载货汽车清零56辆,逾期未检验面包车清零61辆,客运车辆违法未处理清零12辆。二是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以“三秦春季严查严防”道路安全攻坚行动为契机,结合问题整改和我县交通安全实际,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超速、超载、违法占道、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万余起。三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法守规意识。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85%,死亡人数下降37.5%,受伤人数下降10.4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9.82%。

(3)关于“2018年10月8日发生的一起矿山亡人事故,仅追究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未追究监管部门的责任”的问题:201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对永寿县北方石钙业有限公司“10·8”坠落事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进行了初步核实,12月7日,对该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永寿县北方石钙业有限公司“10·8”坠落事故,县国土局作为永寿县北方石钙业有限公司的行业主管单位,店头镇政府作为负责店头镇辖区内安全生产的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缺失;县安监局承担全县工矿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2018年12月10日,县监委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县国土局和店头镇政府安监站站长相关负责同志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县国土局、店头镇、县安监局分管领导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方面

1.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采矿权出让、土地流转、征地拆迁中,有些干部工作不负责任,相互推诿,特别是个别行政干部履职不尽责,只签字不落实”的问题:一是从制度建设方面入手,及时对政府议事规则进行了细化修改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二是加大干部教育工作力度,引导干部认真履职,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真抓实干、通力协作。同时,不断强化督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关于“个别县直部门在房地产开发工作中,不履行合同承诺,本应3年完成的旧城改造项目6年还未完成”的问题:一是城关粮站旧城改造项目中,已出让的17.82亩地规划2#、3#、6#楼已全面竣工,1#楼正在进行主体建设;未出让土地现在已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批。二是加强政府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目前政府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都报司法行政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三是派专人及时与省市相关部门联系,省政府批函到位后,40个工作日将4.11亩土地依法挂牌出让。

3.关于“人社局负责的就业培训楼项目,2011年开始建设,原计划3年完成,至今已达7年还未投入使用”的问题2019年4月24日,县执法局对该项目做了检查,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涉及项目建设的土地划拨手续、环保手续和住建部门相关手续已办理到位,消防安全认定手续正在积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即将结束,力争年内投入使用。

4.关于“2010年县政府出具错误的《房屋他项权证书》,导致昊德公司重复抵押已售出的商铺,引起32人群体性上访”的问题一是优化不动产登记程序,向业主宣传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引导32户业主走申请执行异议诉讼程序,县政府聘请律师帮助32户业主走法律程序。二是解封32户业主中30户商铺查封登记,为解封商铺的业主全部申请不动产登记,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

5.关于“2018年县环保局对咸阳市政府铁腕治霾蓝天保卫战方案要求县以下招聘环保网格员的文件指示办理不及时,被市政府通报”的问题一是经各镇办开展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和人员上报,至2018年8月8日我县共为各镇办选聘专职村(社区)环保监管网格员76人。二是加强环保网格员岗前培训,2018年8月23日由市政府信息中心对全县网格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鼓励各网格工作人员互相探讨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增强环保网格员对网格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网格员业务工作能力。三是督促各镇办加强网格员管理,严格落实考核细则,充分发挥网格员职能作用,实现各网格辖区精细化管理,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办(社区)的目的。

(四)干部队伍和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方面

1.领导职位空缺和干部超编问题并存

关于“目前,科级领导职位空缺172个,空缺率达27%,县纪委缺编11人;抽查45个机关事业单位,有32个单位超编共计265人”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3月份开展干部调整工作一次,调整干部83人,对涉及到职能划转或调整的单位,从超编人员中转隶,逐步消化单位超编人员。5月份,根据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为镇办和部分部门配备了28名科级非领导职务,为镇办配备8名副科级事业领导岗位。针对县纪委缺编问题,我部联合县纪委下发了《永寿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审查公告》,通过公开招考,为县纪委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同时,结合科级岗位空缺及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拿出了干部调整配备的整改方案,分期分批进行调整补配,力争赶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规范

(1)关于“县委对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坚持不够好”的问题:今年以来,县委已召开14次县委常委会,重点研究了党建、重点项目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干部任免等重点工作,并制定了相关的推进措施。同时,严格执行《中共永寿县委常委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县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明确规定,有效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关于“有的县委常委未参加过所在支部组织生活。6个县直部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强化“主题党日+”活动,把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确定为“主题党日”活动时间,结合党建任务及中心业务工作,通过集中学习党的法规、开展集中活动等,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党务知识水平。二是下发《关于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为全县29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党建联系点45个。并要求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联系点党的组织活动。三是下发《关于成立县委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力量,不断提升全县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四是组织召开县委常委班子、政府党组班子及镇(街道)、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33名县级党员领导参加指导44个基层党组织脱贫攻坚巡视考核专题民主生活会。五是建立年度民主生活“逐级指导”制度,规定凡按规定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指导会议,县级党员领导、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参加指导各基层党(工)委、党组民主生活会。

(3)关于“3个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未严格按规定落实”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的实施方案》,对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时间和内容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有效的确保了“三会一课”制度的严格落实。二是为全县443个基层党组织印发了《永寿县党支部工作手册》、《永寿县党委(党组)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标准。三是结合县级部门机构改革,撤销基层党组织4个,新成立党委、党组9个、更名4个。同时,下发了《关于规范完善县委和县级机关部门(单位)机改后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对9个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进行调整,确保县级部门党组织设置与行政运行相一致,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

3.县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

(1)关于“县文联、红十字会仅有党组书记,妇联等8个党组各有2名成员,县林业局自2015年9月起党委书记一直空缺”的问题一是结合3月份干部调整工作,为林业局配备了党委书记、局长,配齐了林业局党委班子成员。同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每次干部调整及时对有关党内职务进行任命。二是对县级部门党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提出党组设置调整方案,提交常委会研究执行。

(2)关于“2016年6月县直部门个别党支部书记离任至今仍未换届改选”的问题一是开展县级部门党组织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确保机关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党内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运用好“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提升基层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3)关于“一些农村党支部存在软弱涣散问题”的问题一是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建,围绕中央和省委组织部提出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负面清单”,针对摸排出的14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下发了《关于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永办字〔2019〕23号)文件,重点采取县级领导联系、部门包抓、派驻工作组等措施,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结合市委组织部扫黑除恶督导,对14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进行检查。在上半年目标党建考核中,将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作为重点,督促各项整顿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目前,12个村已经全面整顿到位,剩余2个村即将整顿完成。二是稳妥推进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对镇(街道)机关干部兼任支部书记的,村委会主任是党员的,鼓励通过组织程序实现“一肩挑”。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通知》(永组发〔2019〕28号)文件。目前,全县实现“一肩挑”24个,占全县行政村15.3%,全面完成市上要求的指标任务。

(4)关于“2018年上半年农村支委会换届中,因14个村无合适的党支部书记人选,从镇(街道)机关党员干部中择优提名,选举担任村支部书记”的问题我县2018年14个软弱涣散村中因无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由镇(街道)机关党员干部兼任的只有7个村。通过加大农村后备干部培养、推行“一肩挑”等措施,目前由机关干部兼任村支部书记的7个村全部消化(其中1个村已实现“一肩挑”)。

(5)关于“巡视检查有6个基层党支部书记对职责不清楚,个别村党支部会议记录由非党人员记录”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强农村干部培训工作,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向各镇(街道)及时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永组发〔2019〕10号),要求组织镇村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清楚自身工作职责,并积极履职。二是分层级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收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视频培训会”。三是举办“四支队伍”培训班,围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培训“四支队伍”2批900多人次。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方面

1.干部普遍反映会议多

关于“有的干部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参加各级各类会议240次,其中参加县上召开的会议167次;2018年3月至10月个别县直部门领导参加县本级各类会议共145次”的问题4月11日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省委办公厅印发《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等文件。认真贯彻中省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的数量。2019年以来,以县委、县委办名义印发文件77个,同比下降31.85%。以县政府、政府办名义下发文件105个,同比下降16%。严控会议数量,建立“无会月”+年计划制度,将每年的4月和9月确定为“无会月”,并提倡多会合一开,倡导开短会、讲短话,2019年以来,以县委名义召开各类会议21次,同比下降36.4%,以县政府名义召开各类会议8次,同比下降27%。我县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具体措施正在起草。

2.有些县直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不降反升

关于“2017年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虽然总体有所压缩,但还有28个单位总数增长,47个单位公务招待费增长,有两个单位公务招待费增长较大,2017年比2016年分别增长6.8万元、6.5万元”的问题一是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于3月22日前将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二是第一季度对各单位“三公”经费进行了检查,第二季度成立了三个检查组,分组对各单位“三公”经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较同期有所增长的单位进行了反馈提醒,督促单位加强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截止6月底,全县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82.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3.17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较上年同期减少13.09万元。三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单位坚持厉行节约,继续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3.个别镇领导办公用房超面积

关于“个别镇领导办公用房超面积”的问题:一是4月1日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各镇办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镇办全面核查,自查自纠,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二是4月8日至10日,采取一对一现场测量、乡镇党政正职签字盖章等方式,对各镇办领导办公用房情况实地查看。三是建立镇办领导办公用房台账,实行一镇一档,一人一表,销号处理,强化镇办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动态管理。针对超标的镇办和个人,分别下发督办单,目前,6个镇办均已整改到位,共计腾退办公用房面积322.57平方米。

4.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

关于“一些县直部门违规发放各类奖金和加班费问题较为突出,抽查5个县直部门发现3个部门存在违规发放奖金和加班费问题”的问题一是及时成立了两个审查调查组,对涉及的3个单位进行了审查调查,目前均已办结,对5名相关违纪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共收缴违纪资金45634.94元。二是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拓展纠正“四风”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党组织从4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各类奖金和加班费等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县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涉嫌违纪,存在整改不彻底、敷衍了事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7月19至8月2日,对全县各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和部门等78个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等11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了督查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六)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扎实方面

1.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实

(1)关于“给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压得不实,个别班子成员对包抓镇办和联系部门检查指导业务工作多,督促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少,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一是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工作任务分解为7类25项,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工作责任,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狠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实,要求全体县级领导,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对镇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半年和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将听取镇办、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促使各级党组织领导自觉扛起主体责任。

(2)关于“县委巡察工作进度慢,对228个党组织只完成了20个常规巡察任务”的问题一是增加巡察组数量,增加巡察频次,提高巡察覆盖率。二是对行政村的巡察主要采取“巡镇延村(居)”的办法进行,对经济总量大、矛盾突出的村由巡察办组织力量进行巡察,对群众反映集中、指向比较明确的村开展机动式巡察或点穴式巡察;三是坚持“凡提必巡”的原则,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与巡察工作。第五轮巡察,设四个巡察组,采取“巡镇延村”和“一托四”方式对2个镇和8个县直部门进行巡察,其中“巡镇延村”的巡察组在巡察时由被巡察镇党委再组建2个巡察小组,在县委巡察组的领导下与县委巡察组共同对辖区所有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按照目前巡察工作推进进度,能够如期完成届内巡察全覆盖工作任务。

2.县纪委查处科级干部案件力度不大

关于“2016年10月以来,查办科级干部案件32件43人,仅占案件总数的7.2%,给予党政纪重处分14人,仅占受处分总人数的1.2%”的问题一是利用“智慧纪检”信息平台,运用好大数据分析这个“利器”,加强日常监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抽查。二是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充分运用“清风永寿”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信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及时收集、研判、处置问题线索。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对近年来受理的有关科级干部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进行一次“回头望”,全面梳理排查问题线索。三是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重点岗位,不断加大对科级干部的审查调查力度,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从严从重查处。截止目前,全县立案117件,结案118件,党政纪处分137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

3.县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作用未有效发挥

(1)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落实不到位,有的纪检组长还分管部门多项业务工作,交通局、林业局等3个部门纪委书记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的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已印发了《中共永寿县纪委永寿县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下发了《关于设立县委巡察组的通知》(永编发〔2019〕56号),成立了三个县委巡察组,落实了派驻纪检监察组机构编制,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用房已经协调到位,办公设备已采购到位,县委巡察组组长已经配备到位,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遴选工作正在开展。二是全面落实“三转”要求,经县纪委和林业局等3个部门协调沟通,3个部门纪委书记已不再兼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长。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结合派驻机构改革,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其开展信访办理、作风督查、纪律审查等工作的指导督办,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长期不办案或办“人情案”的派驻纪检组长严格问责。

(2)关于“2016年至2018年有5个县直部门连续三年‘零立案’”的问题一是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在完成县级部门派驻(出)机构编制、人员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开办大讲堂、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派驻(出)机构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强化派驻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对派驻(出)部门党组织履职用权、廉洁从政、选人用人等提出建议并督促抓好落实。二是加强县纪委监委与派驻(出)机构的联系,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夯实责任担子,确保工作落实。

(七)脱贫攻坚工作发展不平衡方面

1.产业发展长效性稳定性不够好

(1)关于“一些扶贫项目进展缓慢,2018年因资金整合13个项目未及时开工,因环评问题2个项目未启动”的问题2018年共实施产业扶贫项目56个,现已全部竣工。因资金整合未及时开工的13个项目,经过全面摸排、现场推进、专项督促,目前,已全面建成。对2个因环评问题未启动的养殖项目已重新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项目,一是关要村100亩中药材种植项目,二是裕丰村花椒种植项目。目前中药材、花椒已种植。

(2)关于“2018年拨付的以奖代补资金1748万元建设的6个村养猪场无生猪存栏,贫困户未获得效益分红”的问题渠子镇八寨村鸿达、中旺已于2019年2月15日、2月25日进猪,猪存栏分别为1200头;去坊村高山、鑫裕泰已于2019年1月19日、1月29日进猪,猪存栏分别为1130头、1210头;张贺咀头村生猪养殖场已进猪1100头。马坊镇上孙家猪场已于2018年11月1日进猪,存栏仔猪5000头。永平镇前进村猪场2019年4月29日全部出栏,已完成猪舍消毒及维修工作,于5月21日从温氏购进仔猪570头。2018年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严格按照双方所签协议定期分红。

(3)关于“落实产业发展计划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成对全县承担产业扶贫项目的经营主体带贫益贫摸排工作,及时将问题反馈相关镇办,进一步规范了主体带贫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加大《关于对产业扶贫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宣传力度,产业扶贫资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经济组织用奖补资金入股发展较好、带贫益贫效果明显的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与经营主体签订入股协议,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制定分配方案,收益分配必须明确到户到人。既增加了贫困户收入,又壮大了集体经济。三是印发《永寿县2019年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工作方案》,从果业生产、畜牧业生产、中药材种植、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六个方面量化年度任务。稳步推进产业发展,使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截至目前全县栽植苹果3890亩,花椒780亩。种植中药材19500亩,西瓜6854.55亩。猪牛羊鸡存栏分别达到42.9万头、5.6万头、11.4万只、52.3万只。四是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经过镇办申请组织包装,确定项目建设经营主体,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产业扶贫办公室。经产业扶贫办公室及扶贫办、财政局共同审核,确定拟实施项目10个,500万元。其中种植业2个,种养业1个,养殖业7个。截至目前,共建成产业扶贫项目5个,其中养殖业3个,种植业2个,第一期拨付资金223万元。五是成立产业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小组,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培训46期,培训人员7395人次。实用技术培训12期600人次。特色产业培训3期150人次。开展果业技术培训24场次,培训果农3000人次。花椒修剪技术培训1期共200人次。双矮苹果技术培训1期170人次。中药材种植培训1期277人次。

(4)关于“甘井镇北庄村乐达祥黑小麦扶贫产业2018年400亩种植计划仅完成了60亩”的问题一是永寿县一方田种养专业合作社已全部收购北庄村寿达祥农民专业合作社2018年种植的60亩黑小麦。二是计划秋季种植黑小麦400亩,已在北庄村落实种植面积400亩。

(5)关于“监军街道办古屯村8棚草莓还‘栽植’在纸面上”的问题2017年以前试栽百香果,未成活,未享受扶贫资金和财政资金,后经调研,确定栽植苗木花卉,目前已建成花卉大棚37个,芦笋大棚26个,西瓜大棚6个,草莓大棚2个。

2.易地移民搬迁政策落实不到位

(1)关于“甘井镇五星村搬迁9户中只有2户入住,旧宅基地均未腾退”的问题甘井镇全镇21户搬迁对象已全部实际入住,已全部完成旧宅基地腾退。

(2)关于“永平镇、马坊镇搬迁共101户,实际入住仅20户,入住率19.8%,84户旧宅基地未腾退”的问题永平镇、马坊镇搬迁对象101户已全部实际入住,入住率100%;马坊镇、永平镇旧宅基地已全部完成腾退。

3.村集体经济发展比较慢

(1)关于“全县403个农村合作社普遍存在产业发展不稳定、资金短缺问题,缺乏好项目支撑,龙头作用不强”的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培训,聘请市财政局和永寿县税务局、永寿县合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业人员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就财务管理和税务知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培训人员260人。二是结合精准扶贫问题整改,对承担产业扶贫项目的合作社逐一核查,进一步加强了合作社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行。三是对全县合作社进行了摸底排查、分类处理,对空壳合作社进行清理取缔,对工作不规范的合作社进行规范提高。

(2)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开展清产核资数据录入,全县157个村652个村民小组已全部完成率数据录入工作,部分镇办已提交县级审核。二是全力开展镇办自查和县级抽验,按照《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细则》,制定全县清产核资数据验收办法,联合国土、林业、文体、卫生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在镇办自查的基础上按照镇办所辖行政村30%的比例抽取7镇办52个村组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专文反馈各镇办,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全面落实工作经费,其中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0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40万元,已按照每镇1万元和每村1千元兑付到镇村。四是积极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定工作。全县贫困退出村87个,累计认定村集体经济组织56个,认定互助资金协会31个,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村退出只认定1个,所以87个贫困村经济组织认定已达到100%。对部分村资料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的村,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同时安排专人对资料的整理、审核进行了检查及弥补。截至目前,全县7个镇办157个行政村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村组数据录入率为100%,各镇办镇级审核通过,已完成县级审核和市级验收;组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58个(含一个组级),其中经济合作社121个,股份经济合作社37个,87个贫困村达到了全覆盖。

4.干部包扶驻村制度落实不到位

(1)关于“个别县直部门领导包村未按要求驻村过夜”的问题按照镇办对“四支队伍”管理负直接责任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驻村帮扶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要求。结合《永寿县贫困村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培训、学习、议事、考勤、告知、督导、纪实等制度,确保管理规范、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同时,我们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在驻村联户工作中推行“两联三包五推进”帮扶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意见》,有效的夯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四支队伍”作用的充分发挥。

(2)关于“县直部门个别驻村干部未履行请假手续长达2个多月脱离岗位,有的驻村工作队员存在补签到现象”的问题要求永平镇、常宁镇、马坊镇从严处理,举一反三。同时,以督办函的形式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对本系统4名驻村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采取书面检查、系统通报、集体约谈等措施进行处理。按照《永寿县贫困村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考核办法》,严格执行驻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从严落实“四支队伍”集中签到制度、工作纪实制度、驻村考勤制度等制度,不断规范驻村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杜绝驻村不经常、考勤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

(3)关于“有的驻村干部未履行请假手续脱离岗位”的问题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溜岗的,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采取集中督查、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等措施,加大对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力度,进一步严肃驻村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2018年,全县共选派驻村干部279名,其中,对违纪违规的17名第一书记和37名驻村工作队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5.贫困村发展不均衡

关于“有的投入资金多,有的投入少,群众有反映”的问题

对2017、2018年全县每个村投入的资金进行了摸查,摸清了非贫困村、投资量少的贫困村底数。印发了《关于2019年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的建议》,建立了2017-2020年各村扶贫资金投入台账,并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对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项目进行征集,根据各村情况制定了投入规划,在中省扶贫专项第二批资金项目安排时予以倾斜。同时,积极争取省市财政部门支持,解决贫困村投入不均衡矛盾,目前,已争取到市级切块资金147万元,2018年涉农整合奖励资金400万元。截止8月底,投入6镇1办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资金11802.5万元,涉及156个村,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对2018年未投资的26个贫困村,今年投资1737.22万元;42个非贫困村今年投资1939.26万元,保证了全县各村均衡发展。

(八)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方面

1.“县农牧局召开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发补助”问题,县委未列入整改清单,在本轮巡视指出后,县委才对农牧局违纪问题进行了处理

该问题已于2018年12月整改落实到位。

2.“一些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不严格”和“个别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依然存在。

(1)关于“预算单位公务卡支付制度推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3月29日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就公务卡支付操作使用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增强了各单位财务人员公务卡业务操作水平。二是下发了《永寿县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及现金结算暂行办法》《永寿县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强制消费目录》等文件。三是督促银行制卡和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做到“即领卡、即激活、即使用”。3月21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永寿县县级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没有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预算单位采取“不使用公务卡停拨公用经费”的措施,保证了各预算单位能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截止目前,已办理249张,激活249张,做到公务卡使用全覆盖。四是为提高公务卡结算使用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防止出现“空白点”、“睡眠卡”。

(2)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在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批、监督管理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法规制度,做到依法审批,依规采购。制定了《永寿县政府采购黑名单认定办法》《永寿县政府采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采购行为进行了规范。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实现从采购审批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二是3月29日邀请省财政厅采购处龚宇处长,对全县预算单位200余名财务人员就政府采购方面相关制度、政策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各单位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对2019年第一、二季度已审批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进度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于未实施的采购项目,加强过程监管;对决定不实施的项目,将收回项目审批资料,对于采购项目资料有问题、采购环节未执行到位及实施进度缓慢的采购单位,责令整改和加快进度。四是印发了《永寿县政府采购政策汇编》和《永寿县政府采购业务办理指南》,并及时发放给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活动,提高了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和全县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五是赴杨凌、武功等地开展学习,就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批、执行等进行考察学习,促进政府采购更加规范。

(3)关于“部分单位仍然存在违规报销、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的问题:一是4月11日至12日对所有预算单位会计进行了政府会计制度培训,提高了账务管理水平。二是制定了《永寿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三是每季度对单位财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7月底前,已完成对第一、二季度“三公”经费检查。四是加大专项资金检查力度。将专项资金检查列入监督检查重点,选取资金量大、关注度高、分配广泛的部分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单位,要求单位立行立改,确保扶贫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放大巡视成果

下一步,县委将严格按照《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紧盯整改目标任务,坚持措施不变、力度不减,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和巩固提升,以巡视整改助推我县追赶超越。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教育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推进整改落实。

二是坚持久久为功,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直至整改完毕。对需要长期努力的事项,从制度设计入手,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坚守责任担当,严肃追责问责。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着力增强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抓好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任务的责任意识。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的,坚决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是强化制度保障,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研究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注重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建成富裕生态人文健康新永寿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37663450;邮政信箱:永寿县新永路3号县委办公室,邮编713400;电子邮箱:zonghe37663614@163.com。

中共永寿县委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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