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3日至7月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林业局党组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8月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安排部署,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省林业局党组始终把整改落实省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作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解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问题的重要契机,作为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力推进省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映了局党组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系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在法规制定、落实决策部署、工作履职尽责、监督监管及体制机制建立运行方面,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标准严要求的差距,提出的整改要求完全符合党中央精神、省委要求和省林业局实际,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局党组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
(二)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局党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双忍同志为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处、生态处、资源处、规财处、保护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组等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党双忍同志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统筹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局党组其他成员主动认领任务,自觉担责尽责,加强对牵头单位、承担具体任务单位的跟踪指导和检查督促,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具体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相关成员单位狠抓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认真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整改。2019年8月9日巡视整改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印发《中共陕西省林业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林业局党组反馈意见情况的通报》。8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聚焦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6方面14个具体问题,深入研究整改落实的办法措施,确立整改目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的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制定《中共陕西省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落实的67项具体措施,逐项落实到8个牵头单位和16个机关处室(单位),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压实整改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对短期整改任务立行立改,长期整改任务在强化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按照责任明晰、措施具体、时限明确的要求统筹推进。
(四)持续统筹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常规巡视整改结合起来,与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持续发力、一体推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局党组将各处室、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坚持边整改落实、边检查反思、边总结提高,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通过问题整改,建立加强学习研究、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扎实做好秦岭生态保护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发力,逐项逐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系统”的问题
一是深入系统学。制定下发《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增强理论学习针对性、实效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局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5次,撰写发言提纲心得体会33篇。9个局直属党委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均在3次以上,每人撰写心得体会1篇。
二是多种形式学。印发《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文件汇编》,确保学习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组织局系统498名党员开展生态环保专题知识答题,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船精神万里行”大型图片展,建设机关文化墙11块,举办《秦岭讲坛》6期,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实质,立足林业新职能新使命,更新发展理念,拓宽发展思路。
三是结合实践学。局党组成员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12篇,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具体实践。党双忍同志撰写的《生态空间理论与陕西实践》刊登在《陕西党建网》,“开新局 建绿军”文章刊登在《机关党的工作》第七期。
2.关于“落实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要求,扛起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通过党组扩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和专题学习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关于秦岭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是规范议事内容。修订《省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和《省林业局工作规则》,坚持集体讨论研究秦岭生态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的重大政治责任,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严格会议管理。进一步细化修订会议制度,对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的参会、列席人员、主要任务、组织程序做出明确规定,严把议题收集、议题送审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关,确保局党组能够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的办法措施。
(二)秦岭生态环保法规制定落实和中省有关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方面
1.关于“落实‘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法律法规。配合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调研、立法后评估和立法修订,修订后的《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积极配合省人大环资委立法调研,起草《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立法计划,已列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和2020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报请省政府发布了《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编制了《秦岭生态保护行动计划》和秦岭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把保护秦岭的政治责任、行动担当推向纵深。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按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开展“绿卫2019”、“绿盾”、“亮剑”和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回头看”问题整改和全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任务。督导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严肃查处破坏秦岭生态违法行为,督促组织人员加大巡护巡查频次,与森林公安联合开展劝返和堵截,恢复高山区脆弱生态,切实保护秦岭核心区。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出动警力92215人次,车辆32104台次,刑事案件立案369起,抓获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人员419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230起,处罚6189人。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向各市县发放《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50万份,印发《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宣传挂图等30万份。在主要登山口及高山区主要线路节点和驴友聚集的农家乐更换《禁止“鳌太穿越”的公告》,加大公告张贴密度;主动联络网络发布召集“鳌太穿越”的户外俱乐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涉秦岭6市主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实现报、台、网、端、微全媒联动,媒体播发相关报道10200余篇(条),新媒体阅读量3120余万次。
2.关于“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持续用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稳步推进机构组建挂牌。通过积极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2019年9月20日批复《陕西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方案》,试点方案进入落地落实阶段。11月11日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省管理局、5个分局和秦岭大熊猫研究中心挂牌授牌工作。目前已研究提出了内设机构名称和职责,上报省委编办,确保尽快履行职能。
二是推动项目有序实施。经多方协调,较好地解决了大熊猫公园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困难,2017、2018年度安排的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秦岭区13个建设项目,1个已竣工验收,9个基本完成待验收,其余3个因审批滞后,已开工建设,正抓紧组织实施。
3.关于“协调秦岭国家植物园建设不够积极主动”的问题
一是积极沟通协调。主动向省委编办汇报沟通,共同开展调研,积极争取机构编制支持。多次与国家林草局及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协调沟通,增加了项目建设资金,协调解决债务问题。
二是全力支持推荐。推荐申报《秦岭国家公园建设路径研究》课题十四次哲社评奖项目和4项国家林草局2020中央林草科技项目,为发挥科研科普“窗口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夯实基础。
(三)党组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情况方面
1.关于“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深入反思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作为检视、反思领导班子“四个意识”牢固不牢固,“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重要标准,广泛征求基层各级党委和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173条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政治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召开全省林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党建工作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和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完成局级领导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手册,从严组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基层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三是努力改进作风。通过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积极撰写检视问题剖析材料和党性分析材料,切实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上得到提高,有效地克服不作为、乱作为、“慵懒散浮拖”现象。
四是理顺领导体制。认真组织换届,指导直属机关党委完成换届选举,选举产生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指导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组织换届,9个局直属基层党委书记全部到位,机构齐整完备。
五是严格组织制度。严格落实《2019年度林业党建工作要点》和《2019年林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运用“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检查考评,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制度、重大决策全过程纪实制度、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局党组成员能够做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分别给分管单位上党课。
2.关于“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推进重点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成立了以党双忍同志为组长的陕西省林业局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要求,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勘界立标。认真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边界、功能区划、保护现状、机构人员调查,提出了整合优化初步工作方案。
三是建立共管长效机制。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陕西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各市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责任主体,严格防范管控措施,形成共建共管长效机制。
四是提升业务素质。先后邀请专家向省级有关部门和全省林业系统的领导干部进行授课辅导。在延安和西安市举办了2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培训班,全面提升全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人员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管理和执法水平。
五是加强巡护值守。严格落实监测岗位职责,完善日常巡护报告和接处警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零报告、日报告和快报制度。及时充实人员,更新设备,强化野外值守,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置”,严防可能的疫情扩散蔓延,确保做到重点季节全覆盖、日常巡查无死角。
六是扎实完成年度退耕还林任务。加强秋冬造林季督导和现场督查,秦岭区域2018年剩余2.25万亩退耕地还林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全省2018年退耕地还林任务82.7万亩,已经完成81.99万亩,剩余0.71万亩任务正在实施。督促指导落实2019年度退耕还林地块,做好种苗招标,技术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全省2019年退耕地还林任务66.3万亩,完成造林41.29万亩,已超计划进度。
七是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患、查火案”专项行动,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351起。开展火源隐患排查3轮次,成立10个督导组包抓各市,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召开全省森林草原防火会议2次,举办全省森林火灾扑救与安全培训,开展秦岭林区2019森林火灾扑救演练。编制完成了《全省森林防火专项划》(送审稿),正在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年出动宣传车6000余次、悬挂横幅7000余条、刷写标语18万条、发放资料200多万份、播发公益广告2.5万条、短信2800多万条。
八是推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制定《陕西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考核办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纳入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积极协调解决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资金,2019年省财政将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由1000万元增加到4000万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中省投入资金达8500万元。协调全省松材线虫病灾害森林保险理赔1000余万元。
九是加强疫情监测普查和除治工作进度。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普查,确保疫情监测全覆盖无盲区。组织各疫区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切实开展除治进度督导,确保按期全部完成除治任务。组织4个核查组对美国白蛾除治成效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未发现残留网幕,除治工作全面完成。
十是严密检疫封锁体系。扎实推进检疫封锁网络体系建设,在高速路省界、国省道、疫区和重点预防区交通要道设置检疫检查站、封锁哨卡408个,查获违法违规检疫案件428件。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集中督导检查,全力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松木及其制品检疫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是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动员力度。利用公众媒体向相关企业和公众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和传播途径,利用陕西森防信息网、陕西森防微信公众号以及《陕西森防动态》等平台,发布全省各级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动态300多篇,利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向民众发放宣传页16000余份。各市、县举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培训86期5160人次,培训护林员和兼职测报员3000余人次。
十二是初步理顺草原管理体系。与农业农村厅开展工作移交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市县做好草原业务移交工作,延安市、榆林市市县两级已将原草原机构和人员全部转隶到当地林草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开展“三调”工作,编制完成《陕西省天然草场保护规划初步方案》。
(四)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主动监督。落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要求,着眼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制定出台《巡查工作办法》,明确主要职责、人员组成、巡查范围、重点内容、工作方式、职责权限等事项,积极探索派驻机构开展巡查工作的方法和路径。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落细,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合力。对2014年以来自办案件为零的基层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传导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压力。
三是推动常态化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印发给各监督单位,把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作为常态化监督内容,推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
四是完善内控措施。制定《陕西省林业局直属单位林业资金专项稽查实施方案》,加强对下属单位资金的监督管理,将对局直属各预算单位林业资金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集中专项稽查。
五是强化跟踪督办。修订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完善监督执纪工作机制和程序,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工作办理质量和水平。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2014年以来涉及秦岭生态保护问题线索和办理情况进行系统调查梳理,对交由属地纪检部门办理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
六是完善纪检机构和人员配备。按规定选配机关纪委书记,相关直属单位纪委书记调整配备工作已经启动。
七是严肃查处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国有林场辖区内违规建房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督促所属单位纪委查处相关问题,并对相关失职失责人员按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
2.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依法依规从严审核审批秦岭地区国家基础设施及公共建设使用林地,严格限制工矿开发使用林地,控制规范商业性经营使用林地。加快林地保护利用“一张图”规划建设,加强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分级分类进行林地用途管制。
二是严格把关使用林地项目审批。制定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初审、复审、联席会议审查和局长办公会审定程序。认真落实省委(陕字〔2019〕94号)文件精神,对不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予以注销,退回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退还植被恢复费,督促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恢复植被。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加强对陕西汉中葱滩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持续督促秦岭区域其他小水电站按照“一站一策”的原则切实规范生态流量泄放。
(五)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开展问题排查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与省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排查,配合水利等部门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区域和全省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及生态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确保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站有序退出。
二是与省住建厅和自然资源厅分别完成了全省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的交接工作,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调查摸底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调整完善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的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审核办理了住建厅和自然资源厅移交未办结的涉及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的总体规划等审核事项;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了靖边龙洲丹霞地貌保护开发问题整改,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范围建设项目监管。
2.关于“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抓好后续整改。在随后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过程中,未提出异议,原则同意问题销号。
二是督促太白县老铁厂铁矿违规占用林地中采矿设备拆除到位,省资源局联合有关单位及施工队进行现场拆除,目前采矿设备已全部拆除,拆除场地及硬化场地进行了破碎覆土,及时栽植油松恢复植被。
三是开展2019年森林督查,提出涉林违法违规案件处理参考意见,指导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及时查处涉林违法违规案件,落实整改责任、有效追责问责。2019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疑似图斑17214个,全部完成核查,相关涉林违法问题正在调查处理。
(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方面
1.关于“推动生态补偿制度落地落实不够”的问题
协调省财政厅2019年增加4000万元地方公益林补偿资金,用于陕南11个深度贫困县800万亩地方公益林补偿。起草了《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2.关于“推进建立保护优先的管理体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依据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督促森管局将830名专业技术人员分解充实到各林场和管护站,人均管护面积4500亩左右,切实做到人力资源向一线倾斜。
二是大力倡导应用先进的监管手段,尤其对山大沟深、道路不畅的偏远地段采用无人机巡护技术,提高巡护效率,降低管护成本。
3.关于“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保长效机制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在重要栖息地及廊道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组织开展全省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认定工作,初审上报我省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构建配套完善的野生动物保护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是配合涉秦岭6市公安部门推动“雪亮工程”建设,形成严管严防严控的高压态势。秦岭地区主要山口路口视频监控数量已达1386个,初步形成视频监管网络体系。
三是制定解决秦岭区域通信困难的实施方案,积极与省通信管理局沟通,协调“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解决秦岭区域通信困难问题。
四是加大秦岭生态保护宣传力度,加强“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秦岭讲坛》、“大熊猫文化宣传活动”宣传报道,全年各类媒体播发我省林业生态建设新闻稿件11300条左右。北京世园会“陕西活动日”期间,组织秦岭大熊猫文化宣传活动,首次在北京2万多块地铁电视展播“大美秦岭 熊猫陕西”宣传短片。
三、持续担当发力、久久为功,以整改成效推动秦岭生态高质量、高颜值
经过集中整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落实。下一步,省林业局党组继续加大力度抓好后续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推动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秦岭生态高质量、高颜值。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以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抓好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省委和巡视组整改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用全面彻底整改的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求。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保持整改责任不松、整改压力不减、整改目标不变,尽到林业部门应尽的职责,凝心聚力解决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每个问题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任务,进一步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彻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三是下力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制定完善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办法措施,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制度,积极构建更加有利于履行秦岭生态保护职责的工作体制机制。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
四是推动秦岭生态高质量、高颜值。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形象好”的生态绿军为抓手,把忠诚之心、务实之风、担当之志立起来。切实把“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具体要求,落实到贯彻中省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履行职责使命、加强秦岭保护的实践中去,通过整改的具体行动,改出一个新局面,推动林业工作迈上新台阶、秦岭生态实现高颜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8652011;邮政信箱: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33号省林业局办公室;电子邮箱:Linyegongkai@163.com
中共陕西省林业局党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