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印发村(社)巡察全覆盖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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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陕西省安康高新区印发了《安康高新区村(社)巡察全覆盖工作计划》。

夯实巡察任务。全面推开辖区托管的49个村(社)巡察工作,按照“一般村”常规巡察、“重点村”专项巡察的工作思路,紧扣“巡察监督高质量、全覆盖目标”,力争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2个村(社)巡察;2020年12月底前完成27个村(社)巡察,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递到“末梢神经”, 为推进安康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明确巡察重点。巡察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践行“两个维护”结合,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政治体检”,重点监督检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秸秆禁烧、违建别墅及“大棚房”整治等政治任务是否责任落实、作风扎实。二是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聚焦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党务公开、党员发展、主题教育等重点,着力发现基层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推动软弱涣散支部整顿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围绕农村“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执行、惠农政策兑现和为民服务等方面,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村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欺压群众、作风恶劣等突出问题。四是与推动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结合,重点巡察监督农村党员干部在配合征地拆迁、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两违”管控、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是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中心工作一抓到底、见底见效。

提出巡察要求。巡察组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智慧巡察,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村(社)巡察工作全覆盖。区党工委巡察办将对每一轮村(社)巡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评选先进个人及年终绩效工资发放挂钩;巡察组要从严从实发现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对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的,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利用巡察工作便利以权谋私的,按失职渎职追究巡察组长及有关人员责任;巡察组要深入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切实提高被巡察村组群众的参与率和支持度,拓宽发现问题渠道。要客观公正反映被巡察村情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泄露巡察中掌握的工作情况,不干预被巡察村的正常工作,不得接受与巡察工作相关的宴请和礼品,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得出入影响巡察人员形象的娱乐场所。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强化成果运用。纪检监察机关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确保2个月内办结。其他涉及巡察移交相关事项部门要及时对移交的问题予以处置。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压实主管部门和被巡察村党组织整改责任,适时组织“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参考以及村级班子调整配备、队伍管理监督、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安康高新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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