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抓牢“责查考”推进巡察“三化”强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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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明责任,实督查,严考核,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凸显巡察利剑作用,让从严治党成为时刻进行时。

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规范化巡察

该县压实党委巡察监督主体责任,推动县镇党组织由被动式接受巡察监督转向主动参与巡察监督。明确了县委巡察工作责任清单、部门协作巡察监督责任清单、被巡察党组织接受巡察监督责任清单、巡察组任务清单等“四张清单”,建立起县委领导下,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的工作机制,为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保障。

县委主动担责。2017年,县委常委会议先后3次研究巡察工作,县委“五人小组”3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巡察领导小组召开会议8次。 巡察组由11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组成,建立了县委巡察人才库,入库党务、法律、财经、纪律审查、组织人事等专业人才共78人。

被巡察党组织积极履责。该县制定印发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被巡察党组织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动接受、参与巡察监督,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问题线索43条;下力气抓整改、堵塞漏洞,2017年17个被巡察党组织共修订完善和新建制度189项,抓早抓小,提醒、约谈党员干部114人,在党内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亲情况17次。

巡察组主动尽责,2017年常规巡察6个部门、5个镇、27个村,专项巡察11个镇40个贫困村,发现问题203个,向纪委移交线索102条;向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移交线索27条,给予行政处罚36案。

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制度化巡察

该县突出政治站位,抓住关键节点要成绩,从制度层面解决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和问题线索整改落地问题。

细化巡察工作环节步骤,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制订了《宁陕县委巡察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评价办法》等系列制度,明确责任单位、保障措施和纪律要求,确保巡察依规有序,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纪律审查工作中。

巡察反馈后,坚持多轮次滚动式督查。整改方案审查,确保措施能落地。按照“谁巡察,谁负责”原则,对28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行审查,任务漏项、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责任没明确的不得实施。2次送审不合格的差错登记1次。整改过程督查,确保事事有回音。深入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督查3次,下发《巡察整改督办单》15份,通报2次。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纠建并举,形成管用的制度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移交线索处置复查,确保纪律审查到位。纪委常委带队,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逐条核实,做到件件有结果。1名镇纪委书记因为线索没处置到位受到诫勉谈话。

强化考评问责,实现常态化巡察

为了杜绝过去巡察常常存在的“怕得罪人不敢查、走过场不真改者”的现象,突出治本效果,强化考评问责。

该县坚持“三考核、三不放过”——巡察组绩效考核(没发现问题不放过),考核结果要做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2017年11名巡察干部年度单考,评优评模;巡察整改考评(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反馈问题逐个销号、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逐条核实,问责追责巡察整改不彻底的单位的相关领导;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不放过),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之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2017年,宁陕县第一轮巡察和三个助力专项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143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到位129项,整改到位率90.2%。向纪委移交102条问题线索,已立案27条,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诫勉谈话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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