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积极发挥监督职能 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打印

今年以来,碑林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方面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推动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重点,结合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助力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大督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列出责任清单,优化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同时充分发挥派驻(出)机构“探头”作用,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学习培训,对各职能部门办理涉企问题进行全流程监督,第一时间收集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置,达到发现早、查处快、全覆盖的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检查。开展“点穴式”督导,紧盯营商环境相关的重点部门、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三个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涉企部门在资源配置、项目研判、市场监管、资金补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找准症结,对症施策,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到实处。开展常态化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等情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联合督查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全程跟进工作进度,对发现问题的及时跟踪督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拓宽问题线索,从严监督执纪。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举报平台,从信访案件中“筛”线索;聚焦新闻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主动“挖”线索;对涉及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在案件起底中“找”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聚焦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庸懒散慢虚粗”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敷衍推脱、效率低下、设置门槛、态度恶劣、以权谋私、碌碌无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进行“一对一”监督整改;对整改不力、措施不到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的,严肃追究责任。(碑林区纪委监委)


上一条:莲湖区:“四举措”抓实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下一条:阎良区:“四统一”全方位立体式强化监督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