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案例+”激活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力 让党员干部知敬畏“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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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充分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做深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例+”模式激活警示教育震慑力,让党员干部知敬畏“长记性”。

一案一研判。为整体推进案件查办工作质效,该县纪委监委形成硬性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纪委常委会,分析研判分办案件线索查办进度、形势、措施及存在的问题,重点针对案情及主办人对案件查办情况的汇报,确定给予相应处分是否合理合规合纪合法,也有效防止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个别专断、量性不准,甚至出现徇私舞弊、充当“老好人”等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力求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验,合规合纪合法。

一案一通报。对县内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查处的每起典型案例按照单位、姓名、违纪事实、处分结果印发成通报以文件形式发至全县公文系统,并在省市县廉政网站及时发布。通过典型案例通报,以案说纪、以案示警、以案救人,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自觉做到自省自律自警,进一步释放严肃执纪的强烈信号。截止目前,累计通报16起53案74人,曝光16起51案59人,着力强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现通报曝光震慑效果最大化,让党员干部知敬畏“长记性”。

一案一剖析。每查处一起违纪违法案件,由案件审理室下发处分决定到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宣读处分决定。并下发文件要求,督促所在单位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宣布处分决定,要求受处分人员作出深刻检讨,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向其所在单位下发提醒函、督办函,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党委(党组)及时召开系统内警示教育大会,切实运用身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理想信念、六大纪律、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切实做到追根溯源、找准病灶,剖析到位。

一案一整改。针对典型案件,要求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及时组织召开系统内警示教育座谈会,听取党员干部对典型案件的认识和体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所在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查找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在纪律、作风、制度、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查漏补缺、修订完善,切实加强对人、财、物的监督管理,真正达到一案一整改,真正起到查漏补缺、规范行为、警示教育的目的。同时,始终坚持“惩处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的原则,有效运用“一案一剖析”成果,逐一对照,查摆问题,相关单位“过筛自查”、自检自纠、整改背书。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验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收敛、不知止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旬邑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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