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1至5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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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渭城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强化党内监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截至目前,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8人次,占比66.7%;第二种形态处理16人次,占比28%;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次,占比1.8%;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次,占比3.5%。

细学规则规定,打破思维惯性。依托学习强国APP、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互联网学习平台, 强化高效快捷的线上学习,并通过微信群定期推送纪检监察知识,细学深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两规则一规定”等纪法应知应会知识,不断增强学习实效。打破思维定势,突破思维局限性,将学到的知识灵活运用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确保运用“四种形态”所有环节经得起检验。

拓宽信访渠道,紧盯重要节点。扎实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提高纪检监察职能知晓率,引导党员、群众正确高效行使监督权利。同时,用活“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综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案件查办发现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持续提升主动监督、发现问题的能力。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节点,充分运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督查巡察等渠道,摸排问题线索,力求“早”与“小”相统一,不断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

改进方式方法,强化分析研判。进一步细化、深化、规范谈话函询工作,谈话过程中不仅核实具体问题,同时注重案件背后暴露出的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以及拜把子、圈子文化等政治生态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分析研判,梳理分析,找出关联性问题。同时,不断探索建立审查调查与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联系沟通、相互借力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强大合力。(渭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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