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严格管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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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将严格管理发现问题线索作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的重要环节,做好台账管理,通过及时“交账”、定期“对账”,加强成果运用情况的督查,确保件件有着落。

县委巡察办统一设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登记表》,督促各巡查组推行“一表四清”管理。“一表”即:用同一表式登记所发现问题线索,分设线索摘要、分类、巡察组了解情况、巡察组意见和组员签名四项内容。“四清”即:佐证资料附清、真实情况问清、意见建议写清、组员责任理清。在表格统一编码,巡察组工作人员签字领取,每天每事一登记,每隔两日一讨论,并及时上报县委巡察办备案,确保情况明、数字准。

对掌握的线索,除需要在巡察后期提交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审定的重要问题,对其他前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研判分析,边巡察边移交相关纪检监察组织。提高移交的规范性,县委巡察办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移交工作对象准确、内容完整、材料完备。建立登记制度,跟踪追索处置情况。相关纪检监察机关目前已经处置问题线索39条,立案16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3人次。(麟游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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