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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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金台区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金台区蟠龙镇韩家村党支部书记韩辉将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日常消费的问题。2016年11月,韩辉将收取的某石膏厂租赁本村闲置校舍租金10000元,用于自己日常消费;2014年8月,韩辉将本村1.3万元网管维修工程资金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18年4月8日,金台区纪委对韩辉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2、金台区蟠龙镇东壕村支部书记冯林违规占用村民灾后建房资金用于村务支出的问题。在2008年灾后重建中,时任村会计的冯林挪用两户村民各1万元的灾后建房补助资金长达五年之久,用于村务支出。2018年4月13日,蟠龙镇纪委对冯林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3、金台区硖石镇刘川店村二组组长韩伟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民土地赔偿款的问题。2015年5月4日,韩伟私自将本组土地赔偿款20万元借给自己朋友从事经营活动,借款时间长达七个月,且数额较大;2018年6月5日,金台区纪委给予韩伟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其涉嫌挪用资金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金台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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