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留痕化管理 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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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岐山县创新措施,采取列清单、编手册、勤检查等方式,对镇和部门党委(党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程留痕管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清单细化责任。制定了《岐山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根据各镇、部门、村等不同情况,量体裁衣,量身定做,将主体责任分解为领导、教育、用人、监管、保障和带头6方面具体责任;又根据责任主体不同,分为县委、县委书记、班子成员,镇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县级部门党委(组)、党委(组)书记、班子成员,村党(总)支部、党(总)支部书记4个层面11类,确保清单简单易懂、操作性强、要求清晰,为留痕化管理提供清单明细,打好基础。

手册全程留痕。编印并发放《党委(党组)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实手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等5种手册。明确领导干部对照责任清单,对履职情况按照时间顺序、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等内容要求,以摘要记录的方式,一事一记,确保履职情况全程记录,准确无误。截止4月底,纪实手册全部发放到位,开始履职记录,全程留痕,为留痕化管理留下“真凭实据”。

检查倒逼落实。为防止全程纪实流于形式,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召开汇报会等方式,对清单落实和履职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记录缺失、涂改、造假等履职不到位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经过检查,发现党员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问题41个,进行限期整改和责令纠错41个。(岐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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