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纪委: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相结合 党纪政务处分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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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扶风县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安排,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严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9月,共排查梳理涉黑涉恶腐败及作风问题线索23条,立案13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召开后,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班子扩大会,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制定下发《扶风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按照包抓联系镇街及部门进行分组,对7个协作区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充分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通过县纪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公布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结合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村霸”“沙霸”治理、党员参与“黄赌毒”等问题开展检查,县纪委信访自收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条。6月底启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目前对8个镇(街)、20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即将全面完成。

广泛发挖掘线索,凝聚工作合力。3月5日,牵头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政法机关、组织、审计等部门定期将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目前,公安机关已移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赌问题线索8条、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条;县检察院移交村干部贪污惠农资金问题线索5条。对县公安局移送的1条干扰村级换届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审查;对县扫黑办移送的4条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经线索处置专题会研究后,正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置。

积极主动作为,坚持直查快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监督执纪、依法监察的重点,今年3月县监察委员会对城关街道原峪村上西组组长罗新杰有关问题进行提级办理并采取留置措施,仅用10天时间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月7日罗新杰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这是该县监察委成立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办结的案件,也是首例移送司法机关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6月份群众向县纪委举报称一名公职人员长期在某麻将馆放贷,在对该信访举报初步研判后,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现场指挥,召开专项行动布置会。6月25日晚县纪委监委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击,突击检查该麻将馆,当场查获赌博人员13名,其中公职人员5人。目前,均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置。

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抓早抓小。在严肃查处的同时,注重发挥廉政教育作用,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在全市率先建成10个村级“家风家训示范馆”并投入使用,拍摄宣传《监察法》微视频,举办“庆七一·廉政书画展”。围绕学习贯彻《监察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知识测试100余场(次)。同时,坚持办好“纪检监察大讲坛”,通过集中学习、业务骨干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进一步促使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扶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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