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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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巡察工作在注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同时,将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真正落实落地,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第一、二轮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82条,目前已经整改到位74条。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深入开展。

该县明确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对反馈的整改问题和事项限定办结时限,时限到期后实行三级审核,由巡察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初审,巡察办复审后,再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整体评估,达到整改要求的逐项销号。对向被巡察单位交办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联系室对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办理结果经联系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销号。

在整改中,坚持做到标本兼治。将党的建设、思想建设方面发现的问题,向组织、宣传部门专题通报,督促整改问题18个。根据前几轮巡察发现的各单位普遍存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招投标资料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精准施策、靶向治疗,举办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整工作改培训班,组织财政、审计、招投标监管部门,对各镇、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讲政策、学规定、明纪律,受训100多人次,促其树牢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的责任意识,对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规守纪,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麟游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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