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提醒谈话”压实村纪检监察监督“前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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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派驻村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对行使公权力村组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助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近日,安康高新区纪工委书记汪光林从驻村纪检监察员的监督内容、履行职责等方面对辖区49个村纪检监察员进行集中提醒谈话,切实压实了驻村纪检监察监督“前哨”责任。

明确监督内容。村级纪检监察员重点围绕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干部及其他党员在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履职等情况;村的村务、党务、财务公开、财务管理、专项资金使用以及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两违”管控、配合征地拆迁、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好监督检查。

夯实工作职责。村级纪检监察员要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好 “五员”作用,即“监督员”,主要看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实施过程是否合规,实施结果群众是否满意。“宣传员”,驻村纪检监察员通过召开群众动员会、家庭院落会、田间地头会,在微信群推送消息等方式,及时将上级党组织的会议、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传达到村到户,做好宣传发动和警示教育工作。“信息员”,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捕捉各方面信息。“排查员”,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大排查发现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化解员”,在大走访、大排查中,梳理出涉及邻里纠纷等矛盾问题,要以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的姿态进行矛盾化解。

规定报告事项。驻村纪检监察员应及时向纪工委、监察审计局报告,即直接收到反映派驻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公职人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的信访举报;发现派驻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有违反党的纪律、相关制度,以及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派驻村纪检监察员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在开展日常工作和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

提出具体要求。驻村纪检监察员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政策和相关制度,监督者必被监督,始终做到正人先正己;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处理好监督与协助派驻村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系,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作风转变,营造廉洁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安康高新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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