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台账动态管理+“三色标注” 精准有效推进案件线索处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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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台账管理线索,用颜色标注分类,让我们办案室组在案件线索处置方面更加科学,更加高效。”汉阴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李明明同志如是说道。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汉阴县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实践基础上,立足“高效率”、“高质量”、“稳推进”,着眼提高纪检监察室线索处置力度和案件查办提质增效基础上,在纪检监察室内部实行案件线索台账动态管理和“三色标注”法,精准有效推进审查调查工作。

动态管理台账,让线索处置进度更加清晰明朗。该委各纪检监察室在收到案件监督管理室交来的案件线索后,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案件线索,并按照线索名称、收件日期、线索来源、处置方式、办理进度、办结时限等内容,建立各室案件线索管理台账,实时更新,每周对账,保证对案件线索处置进度实时跟踪。同时,各纪检监察室对收到的线索统一登记,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从而避免案件线索积压、漏办、超时办结等情况的发生。

“三色标注”,让线索处置进度更加科学合理。在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的基础上,各纪检监察室结合办结时限、领导批示、线索来源以及能否立案等要素对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将案件线索划分为“紧急”、“重大不紧急”、“不重大且不紧急”三类,并分别标注为红色、黄色和绿色。“紧急”线索是指上级督办或者有办结时限且催要结果案件,对该类线索应当重点且优先核查。“重大不紧急”线索是指反映问题较为突出,通过研判分析能够成案,但对办结时限没有要求的案件线索。这类案件线索要在核查过程中要深挖细查。“不重大且不紧急”线索是指反映的问题较为简单,或者通过分析研判不能成案的线索。在这类问题线索的处置中相比与前两类优先性相对靠后。通过“三色标注”,能够让每条案件线索处置的轻重缓急跃然纸上,让办案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汉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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