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扫黑除恶不松劲 “惩腐打伞”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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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汉阴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三项重点工作,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和惩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着力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七有”标准健全制度机制,同时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和《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将“惩腐打伞”工作纳入季度点评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镇、各室包抓责任制,在机关开展履行“惩腐打伞”工作责任承诺,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严打高压态势。结合纪委监委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通过网站、微信、LED电子屏、标语、宣传栏、面对面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录音等形式,利用宪法宣传日、学雷锋纪念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及“清风颂廉”送戏下乡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反腐倡廉舆论宣传,营造严打高压态势,第三季度至今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扫黑除恶稿件142篇,其中,中央级3篇,省级媒体20篇,市级媒体25篇,县级媒体94篇,向群众发放法律法规读本130余本、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知识宣传资料180余份。

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全面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微信”五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平台,鼓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线索,积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内容,并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时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及时移交涉及“三类重点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与执法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聚焦查处重点,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汉阴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同惩治“蝇贪”“微腐败”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涉及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公安机关正在查办背后有可能涉及“保护伞”问题的涉黑涉恶案件,主动沟通协调,联合办案,一体推进;对司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或经分析研判有可能涉及“保护伞”的问题线索,一律直查直办,以“打伞破网”的实际成效,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领域。加强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黄赌毒违法犯罪及政法干警、公职人员失职失责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涉及党员干部参与黄赌毒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全年共初核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27件,其中初核了结11件,立案审查调查16件,结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

主动整改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根据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对照自查,制定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四清零一攻坚”行动任务清单》,开展问题整改、案件线索大清零,并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对具体问题明确整改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销号,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截至11月10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1件26人,结案13件,处理15人;其中查处涉及“保护伞”案件1件1人,查处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5件7人。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6件,处理9人。(汉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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