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找、查、改”三步走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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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坚持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在执纪上形成震慑、在问责上不留情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脱贫攻坚推进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织密“监督网”,主动出击找问题。紧盯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切实发挥专项巡察、驻镇交叉监督等方式主动找问题,强化监督实效。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今年来抽调纪委、审计、财政和扶贫部门干部组成专项巡察组,已对11个镇133个村进行了专项巡察,走访213个组500余户,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87个,发放整改督办单16份,警示约谈19人,有效夯实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二是实行驻镇交叉监督。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镇带队,成立11个工作组,交叉进驻各镇专职开展监督,采取“点穴式”“剖析式”“督办式”等多种方式,通过“明察+暗访”“巡察+查办”,对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即报即核、快查快结,截止目前,共发现并责令及时整改扶贫领域一般性问题40余个,核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8件,立案13件,党政纪处分8人,免于处分4人,了结15件。

绷紧“执纪弦”,注重协作查问题。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县纪委监委加强与扶贫、发改、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问题线索定期移送机制,对职能部门移送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单独建账销号,快速查办分办,及时通报处理结果,改变了纪委监委“单打独斗”的局面,今年来职能部门共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6件,立案11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31人。县纪委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件2人,使扶贫领域一些违纪违法问题得到了有力查处。二是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响强烈、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委坚持直接受理、提级办理、直查快办、从严处置,县纪委共直查直办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36件处分36人,有效缩短了审查时间,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

高悬“问责剑”,夯实责任改问题。严格执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六个不准” 刚性要求,有效增强纪检干部助力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各镇各部门针对扶贫领域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对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切实做好执纪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开展同类问题排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对于源头防腐治腐、关爱保护干部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36件36人,各镇及相关部门开展“以案促改”14件。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扶贫领域发现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抓好整改巩固提升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治本和预防作用,先后建立了一系列能治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有效预防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推行村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政策带头公开制度,全县161个村(社区)将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低保、社会救助、退耕还林、扶贫补助等10余项惠农政策情况作为公开的重点,严格按照申报、审核、公示、查究四个环节,每半年公示一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行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为确保各项扶贫惠民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切实解决惠民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重点围绕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对65个村财务收支和村干部经济责任进行了全面审计,发现问题题22个,收缴违规违纪资金13.5万元,党政纪处分11人。(石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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