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村级巡察全覆盖 紧盯基层微腐败
打印

“高新区党工委第二巡察工作组吗?我要反映村惠民政策和村级财务不公开问题!”近期,高新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在高新区五档村开展村级巡察时,接到群众举报电话。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高新区三个巡察工作组高质量地开展了村级巡察工作。目前共巡察23个村,与党员群众谈话586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89条、发现问题144个、化解突出信访问题12件、交办解决民生问题76件、移交问题线索19个、给予党纪处分13人。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农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高新区认真落实《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精神,发挥高新区直管到村的体制优势,着力“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率先开展村级巡察试点,通过听取汇报、走访了解、民主测评、实地查看、受理举报、巡审结合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村级巡察,计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区49个托管村(社区)的村级巡察全覆盖。

村级巡察是市县巡察的延伸,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2019年以来,高新区按照“分类实施、智慧巡察、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各村审计结果情况和信访部门掌握的实情,依据各村(社)管理的规范程度、村民民风的好坏、村信访情况及复杂程度,将辖区托管的49个村(社)分为27个一般村和22个重点村,计划用2年时间实现村(社)巡察全覆盖,每轮实行“一般村”和“重点村”交叉巡察,力争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12个重点村和11个一般村(社)的巡察;2020年12月底前完成10个重点村和16个一般村(社)的巡察,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递到“末梢神经”, 为推进安康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据了解,在巡察内容上安康高新区党工委巡察组突出问题导向,做到了“三个聚焦”。聚焦“基层组织建设、‘三资’ 管理、专项工作开展”等三个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村级巡察工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聚焦基层组织建设,查找基层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看是否存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先锋意识“淡化”、党务政务不公开、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不完善、党费收缴不及时、党员发展不合规、主题教育活动流于形式、群众不拥护等问题。聚焦“三资”管理情况,查找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贪污贿赂、权钱交易、乡匪村霸等“微腐败”问题,看是否存在集体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的问题,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截留挪用或克扣农村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长期占有、出借和盲目购置、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经营、出租、发包集体资产的问题,是否存在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不落实、“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及村级财务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规定程序公开的问题,是否存在白条入库、公款私存等问题。聚焦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找农村党员干部作风霸道、欺压群众、与民争利、处事不公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严格,脱贫攻坚领域是否存在假扶贫、扶假贫、数字扶贫的问题,“大棚房”整治是否彻底,各项惠民政策是否真正落地,是否存在以违法占地、强制拆迁、五保低保、危房改造等为由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拉票贿选、违规操作等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是否有宗族势力代表、派系团体代言人、宗教势力背景人员渗入村班子,是否存在非法建设庙宇、非法开展宗教活动等行为,围绕“赵健案”以案促改落实情况,查找村干部涉黑涉恶、寻找“保护伞”牟取不正当利益等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严重败坏党工委、管委会形象的人和事。

在巡察方式上,做到了四个结合。与践行“两个维护”结合,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政治体检”,重点监督检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秸秆禁烧、违建别墅及“大棚房”整治等政治任务是否责任落实、作风扎实;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聚焦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党务公开、党员发展、主题教育等重点,着力发现基层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推动软弱涣散支部整顿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围绕农村“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执行、惠农政策兑现和为民服务等方面,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村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欺压群众、作风恶劣等突出问题;与推动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结合,重点巡察监督农村党员干部在配合征地拆迁、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两违”管控、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是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中心工作一抓到底、见底见效。

在巡察过程中,高新区党工委提出巡察组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智慧巡察,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村(社)巡察工作全覆盖。区党工委巡察办将对每一轮村(社)巡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评选先进个人及年终绩效工资发放挂钩;巡察组要从严从实发现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对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的,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利用巡察工作便利以权谋私的,按失职渎职追究巡察组长及有关人员责任;巡察组要深入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切实提高被巡察村组群众的参与率和支持度,拓宽发现问题渠道。要客观公正反映被巡察村情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泄露巡察中掌握的工作情况,不干预被巡察村的正常工作,不得接受与巡察工作相关的宴请和礼品,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得出入影响巡察人员形象的娱乐场所。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巡察结束后,注重巡察成果的运用,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确保2个月内办结。其他涉及巡察移交相关事项部门及时对移交的问题予以处置;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压实主管部门和被巡察村党组织整改责任,适时组织“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参考以及村级班子调整配备、队伍管理监督、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安康高新区纪工委)


上一条:安康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述
下一条:汉阴: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