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四个一”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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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做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精神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审理案件质量不高、处分决定执行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岚皋县纪委监委以“四个一”为载体,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

一份“规范清单”规范案件形式审查。针对部分案卷存在的形式要件不规范、案卷资料不齐全、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岚皋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参照市纪委印发的《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试行)》和《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测试(模拟案卷)》,制定了《立案审查调查案卷形式审查规范清单》,从案卷的立卷、程序、主体身份、证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确保案卷形式要件规范,给审查案件实质留足时间。

一张“反馈清单”规范缺陷瑕疵问题整改。审理监督倒逼审查调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岚皋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缺陷、瑕疵问题清单反馈制度》,实行“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对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立卷、证据、文书、事实定性、程序手续等方面出现的缺陷、瑕疵问题,由案件审理阅卷人制作《缺陷和瑕疵问题反馈清单》,经审批后交由案件审查调查部门限期整改完善。审查调查部门通过反馈整改逐步消除案件的常规缺陷瑕疵,达到杜绝再犯“低级错误”的目的。

一份“通知书”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为明确县级国家机关及人民团体党组(党委)认真履行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处分执行到位,岚皋县纪委监委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分别制发《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通知书》,明确处分决定归档、影响期内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职务职级调整、人事关系转接和工资待遇调整等相关权益及需要执行的事项,不给处分执行留“死角”、留“盲区”,实现对受处分人和处分执行事项两个“全覆盖”。

一张“对账单”规范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该县纪委监委定期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定期“对账单”制度,县纪委监委与组织、人社、考核等处分执行业务部门按照个人档案、工资福利、职务调整、年度考核四个方面建立处分人员执行情况台账,按季度定期对照台账到组织、人社、考核等部门进行一对一对账销号,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及时、工资调整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据悉,2020年4月,岚皋县纪委监委通过全员培训和以干代训的方式,对全县12镇纪委、9个纪检监察组和机关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就用好“四个一”工作进行了培训指导,充分发挥“四个一”对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的推动作用。(岚皋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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