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外逃7年职务犯罪人员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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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安康市房管局城区房管所老城分所原所长车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外潜逃近7年的车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事情还要从7年前说起。2013年8月2日,安康市公安机关接到市房管局报案,反映车某在任城区房管所老城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分配廉租房名义收受他人钱财共计274000元,并于2013年7月22日擅自离开单位,去向不明。汉滨区检察院于2013年8月8日对车某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对其进行网上追逃。潜逃后的车某既不使用各种带有身份信息的证件,也不与家人和亲朋好友联系,就像从人间蒸发一样,侦查也因此陷入停滞。

2018年2月,汉滨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此案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并移交由区纪委监委办理,该案迎来了转机。

汉滨区纪委监委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一案一专班”模式组建专案组。每个专班由一位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区纪委监委牵头召开协调会,成立专案组,各抽调监委、公安、检察两名干部。针对车某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在追逃中,一方面,专案组针对车某案件特点,选择以其亲属为“突破口”,协同公安机关全力调取车某亲属及相关人员手机通讯记录,深层分析比对,梳理排查共同联系人,扎实开展调查走访。同时,针对今年疫情防控形势,加大频次向其亲友积极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政策,加大劝返力度;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对车某可能藏匿的西安、上海、浙江等地进行分析和研判。

今年5月10日,在法律威慑、政策感召、亲情友情的感化下,外逃7年的车某终于从外地返回投案自首。最终,车某被汉滨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2740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按照中央和省、市反腐败协调小组要求,汉滨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将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反腐败工作整体布局,作出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全区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按照“一案一专班”模式组建专案组。截至目前,全区3起追逃追赃案件中,已成功追回1人。

“车某被抓获归案,是我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具体实践成效,再次彰显了我们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决心和信心。”汉滨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汉滨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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