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采取措施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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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市委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治理投资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受理、督促查办投资环境案件。二是积极排查涉及投资环境的信访案件,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投资环境投诉受理网络,及时搜集并跟踪督办各县区、各部门查办的投资环境案件。三是建立投资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纪委、监察、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交流信息,通报情况。四是从严从快查处影响投资环境的案件,对破坏投资发展环境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典型案件,从严惩处,予以曝光。

文章来源:安康市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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