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上半年立案96件 移送司法机关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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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全县执纪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上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元至6月,立案96件,同比增长54.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人,同比增长37.3%,移送司法机关4件4人。

畅通信访举报,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机关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信访民情直通车常态化下访、书记民情三本账等制度,全方位、多层次收集信访举报件105件。同时,对受理的信访问题实行专人负责、台账管理和规范处置,优先查办实名举报、集体上访、扶贫领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从严监督执纪,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出台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党员干部提醒(警示)、函询和诫勉等日常教育监督方式的适用范围及程序的通知》,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精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1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40人次,占比64.8%;第二种形态67人次,占比31%。

规范办案流程,严把办案质量。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对案件流程的把控和对办案程序、调查笔录、证人证言、定性量纪、移送等方面的严格把关,并建立审理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实现审核关口前移,严把执纪审查质量关。同时,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指导,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交叉办案等方式,先后选派8名纪检干部在市县纪委机关参与执纪审查工作,切实提高了纪检干部办案能力和水平。

(石泉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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