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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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柳林镇孟家坪村党支部书记陈明俊履职不力问题。2011年、2012年,孟家坪村八组违规对低保金二次分配,且截留两个年度低保金17482元用于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开支,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陈明俊对此未及时制止,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2019年6月26日,柳林镇党委给予陈明俊党内警告处分。

2、原公镇丁家村监委会主任丁小银超标准发放扶贫产业补助资金的问题。丁家村在发放2018年产业补助资金过程中,负责产业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丁小银汇总核算不细,不精准,致使全村5户贫困户超5000元的上限标准发放产业补助资金。2019年7月12日,原公镇党委给予丁小银党内警告处分,超标准发放补助款现已追回。

3、五堵镇分水村党支部书记王贵林、村主任王学明违规聘用河道协管员的问题。2018年9月五堵镇分水村在选聘河道协管员工作中,不按公告、报名、评定、审核程序进行,而是上报外出务工的贫困户饶某某担任该村河道协管员,造成饶某某没有履行河道协管员职责,领取河道协管员工资3000元。2019年8月7日,五堵镇党委分别给予王贵林党内警告处分、王学明党内警告处分。

4、桔园镇邵家山村主任邵汉杰擅自变更扶贫项目内容的问题。桔园镇邵家山村在实施2018年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项目过程中,在未经县脱贫办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15日,桔园镇党委给予邵汉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围绕整县脱贫摘帽目标,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确保脱贫摘帽任务如期完成。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引以为戒,深刻反省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典型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城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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