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对标“以案促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打印

洋县对标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坚持从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做起,从党员干部做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从强化思想教育、从严执纪问责抓起,层层传压、夯实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

强化思想认识,开展警示教育。6月4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冯新柱典型案例和市委《关于落实冯新柱“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专题学习研讨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对照问题认真反思并引以为戒。同时,全县各级各单位针对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围绕关键环节开展正面典型宣传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利用机关学习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畏。

加强制度建设,从严追责问责。洋县县委印发了《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关于切实抓好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具体整改措施》,对各级领导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工作做出规划、严明纪律、提出要求,明确包抓领导和牵头单位,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力的镇办,追责问责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截至6月份,洋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9起9人,并对典型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作用。洋县县委把领导干部起表率、树榜样的要求贯穿到“以案促改”工作研究部署、推动落实的全过程,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要带头,领导是关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当好“领头羊”、做好“排头兵”,发挥“头雁”作用,以清正的人品官德、健康的情操爱好、高尚的人格魅力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带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转变。

聚焦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县纪委监委对照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及全市五项重点工作部署工作要求,出台《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等“五个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和公款吃喝、违规报销个人花费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吃请问题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X”专项治理,聚焦聚力抓惩处,督导传压促落实,有力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作风改进的“螺丝”越拧越紧。(洋县纪委监委)


上一条:【纪检人•镜头】城固:以案促改话廉政
下一条:汉中市启动扶贫领域专项交叉巡察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