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130余名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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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汉台区法院公开审理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出纳杨某挪用公款一案,市纪委监委组织市直及有关下属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会计、出纳共130余人到场旁听,现场接受一堂生动而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庭审中,杨某对起诉书中指控的其在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担任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05次从该局往来流动资金核算账户中挪用公款385.246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悔罪。

她在陈诉中说到:“从第一次挪用4万元公款没有被发现,我一次次挪用公款,用于购买衣物和网络游戏,我在违法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压力也越来越大,直到自首......此时此刻我站在被告席上,后悔万分,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汉台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庭审现场,被告人声泪俱下,痛彻心扉的陈述和忏悔,让参与旁听的每位干部感受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单位、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巨大伤害,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的代价。“全程看完庭审,很受触动,也为被告人惋惜,最重要的是汲取该案的惨痛教训,强化财务制度建设和落实,加强对财务人员管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时刻紧绷法纪之弦,杜绝此类职务犯罪发生。”旁听庭审的一名分管财务领导如是说。

据悉,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是近年来该市创新性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一项重要方式,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震撼力。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注重把廉政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通过与法院联合开展旁听庭审教育活动,让公职人员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成为一项长期性、常态化的工作,凡是有涉及党员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均须组织相关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案件庭审,旨在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真正达到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良好教育效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康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明德,市纪委、市中院相关领导参加庭审活动。(汉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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