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突出监督的政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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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今年以来把监督挺在前面,着力于突出监督政治属性,从根本上履行好监督这一首要职责。

以讲政治为标准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一方面,深刻认识到监督作为纪委首要职责的必然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把监督作为纪委首要职责是尊崇党章的应有之义,是党赋予纪委的职责任务,也是加强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明确了“两个维护”是纪委的根本政治任务,而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强化政治监督正是落实“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把监督首责体现于履职的实际行动。县(区)一级基层纪委,聚焦执行、抓好落实是履职关键,监督首责意识不仅仅要体现在文书上、制度上,更要牢牢印在心上,更要有力体现在行动上。截止目前,该县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及暗访37次,发现问题412个,整改问题93个,移交线索319条。

以讲政治为导向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增强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新增2个纪检监察室,充实党风政风监督室人员,充分保障执纪监督一线力量,并建立以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各镇(办)纪委书记、各部门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组长配合的季度明察暗访机制,从制度上保障监督的常态化、日常化。还建立了以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派驻纪检机构为成员单位的监督联席机制,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且相互协调的权力监督格局。二是突出监督政治属性。突出重点人,县纪委重点监督县管干部,镇(办)、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镇纪委监督重点是同级管理干部,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监督重点是驻在部门班子成员;突出重点事,强化对是否按时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否按时按要求上好党课,是否按时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是否定期召开“三会一课”进行监督,强化对选人用人中是否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进行监督,强化对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突出政治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经济问题、作风问题等违纪违法问题,根本是政治上存在问题,坚持追根溯源,坚持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强化政治监督。三是实施好“四种形态”,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准确运用好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规范化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进行分类处置,并不断优化落实“四种形态”的结构,真正把监督成果转化为落实从严治党的显著成效。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政治巡察3轮次,发现“三大问题”63个,移交问题线索30个。实施“四种形态”分别为186人、83人、7人、2人。

以讲政治为遵循提高监督能力。一是强化政治学习,夯实监督理论功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并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章》、《条例》每次修改的政治意义,聚焦政治纪律,强化政治监督,依纪依规履行监督首责。二是学会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建立日常监督常态化机制,强化日常监督。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五个专项”工作的推进、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的开展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着力于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结合被派驻单位行业工作实际,强化对派驻单位的派驻监督。秉承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强化巡察监督。三是着力提高监督精准性。坚持找准职责定位。纪委履行党内监督的专责,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坚持以政治纪律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观念,对各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镇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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