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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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上午,宁强县法院公开审理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东门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原村主任张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县纪委监察委组织纪检干部,汉源街道办、高寨子街道办16个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共50余人参加旁听。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张某在县城南片区改造过程中分别贪污征地款70余万元和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王某、张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诉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并就指控罪名向法院出示了相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在最后陈诉阶段,被告人王某悔恨交加地说:“我曾经是一名有着40余年党龄的党员,在东门村当村干部也有30多年了,今天站在这里接受审判,羞愧难当,很后悔犯了党纪国法,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从宣读公诉书到法庭调查,再到法庭辩论,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零距离”见证了两名村干部从清正廉洁为民服务到违法犯罪的过程,取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旁听此次庭审,对我触动最大就是看到曾经的老熟人,作为被告人戴着戒具走进法庭,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时刻守住法纪底线,廉洁自律。”该县汉源街道办一名村支书在庭审结束后表示。

据悉,该县纪委监察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教育,注重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的综合效益,今年以来,通过参观县看守所,编印典型案例读本,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旨在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真正达到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效果。(宁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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