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着眼“治病救人”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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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纪委监委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在对监督对象进行问责处置的同时,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受处分党员教育回访、搭建警示教育平台等形式,做好执纪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

一是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利器”。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形式,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切实找到问题根源,督促整改问题,并举一反三,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严防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对无故拖延、整改不力、假装整改等情形,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城固县纪委监委在查处县供销社原党委、副主任李某严重违纪违法一案后,向县房产管理局制发了《监察建议书》。经查,李某违纪违法问题全部发生在其在担任县房管局副局长期间。此案的查处暴露出该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权力监督制约及干部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预防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案情,提出了深刻剖析案发原因,汲取案件教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四条监察建议。

二是做好受处分党员教育回访。对受处分人员采取动态管理,定期了解、掌握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纪律等现实表现,帮助其在处分期内正确认识和对待错误,促使他们加强学习,遵守纪律,汲取教训,改正错误。同时,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常态管理,坚决纠正一些处分决定 “打白条”“打折扣”等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2018年,县纪委回访受处分人员7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我县某党支部副书记孙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给予警告处分,因自己即将退休害怕处分影响退休待遇,一直对组织处理不满。县纪委得知情况后,立即行动,安排审理室主任作为教育帮带人,开展“一对一”帮教转化。通过持续深入的帮扶教育,孙某逐渐摒弃消极思想,在处分期内积极工作,用行动得到了党员干部的赞赏。“过去我犯过小错,受到党纪处分,但一路走来,深深感受到组织关怀,今后更要撸起袖子加油干”孙某如是说。

三是搭好警示教育平台。以廉政教育“四个三”品牌为抓手,着力构建“一中心四基地”廉政教育平台,通过组织旁听法院庭审、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制作李固家规家风专题片、挖掘桔、茶、水、莲、史、孝“六廉文化”、发送廉政手机报等有效措施,督促引导广大党员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进行深入剖析、自查自纠,接受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切实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6月17日,城固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法院组织4个镇办及辖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等60余名党员干部走进庭审现场旁听了县监察委成立后调查终结移送起诉审判的第一例职务犯罪案—沙河镇梁家庵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某、原计生专干兼出纳吴某挪用公款案。庭审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干部王治新结合该案,以《以反面典型为镜,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为题,从该案涉及的纪法问题、带来的警示、监察法有关内容、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四个方面,以案说法,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鲜活、接地气的警示教育课,增强了教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达到了“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城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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