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1-11月查处环保领域问题60件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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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固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加大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实际行动助力守护绿水青山。1-11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60件84人。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夯实责任。县纪委监委多次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中省市县有关生态环保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成立了城固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纪检监察工作组,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追责问责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具体人员,建立健全组织领导、问题发现、线索处置、直查和督办、责任追究、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

拓展线索渠道,确保处置到位。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信、访、网、电举报平台,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秦岭办、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开展秸秆禁烧、河道禁砂、违法乱建、淘汰落后产等专项工作,及时发现和移送环保领域内违纪违规、执行不力、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台账,严查快办,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严肃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落实当前“五项重要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城固县查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坚持挺纪在前,以零容忍的态度,充分应用“四种形态”,把严肃问责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加强监督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积极参与秸秆禁烧、非法采砂、秦岭违法乱建、矿产开采、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将环保追责阵地前移,督促职能部门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定期到包抓的镇(办)、部门督导检查,确保镇(办)、部门能将县委有关生态环保方面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单项工作排名靠后的镇(办)、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城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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