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三举措扎实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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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塔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落实三项措施,扎实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反馈意见。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再学习一遍”要求,督促区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区扫黑办成员单位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全体干部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和保密制度,对文件资料再完善、再整理。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情况,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整治力度,扎实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以及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线索45条,立案6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

加大排查力度。制定《宝塔区纪委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对收到的信访举报线索重新甄别,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线索。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整治“乡恶”“村霸”“市霸”“行霸”等列为区委第四轮巡察内容之一。成立线索核查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的核查力度。按照“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要求,对2016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749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了一次排查起底,排查疑似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3件,目前正在复核。

强化协作配合。严格按照督导组反馈意见,逐条对照整改,要求各成员单位信息共享,共同分析研判甄别,确保整改工作收到实效。对反映问题多、时间跨度长的复杂问题线索,实时介入并与政法机关同步调查。目前正在办理枣园街道、宝塔山街道专案2件。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不愿查、不敢查、不深查的,以及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从严从重问责,始终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在核查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时,重点核查有无宗族恶势力、非法占地租地、垄断侵吞集体资产、封门堵路、敲诈勒索等问题,坚决铲除各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宝塔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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