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咸阳、西安高新区加大工作力度清理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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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市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监控机制,控制和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现回潮和反弹。要求各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劳动监察部门做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预警监控和案件查处工作。对无故拖欠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由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恶意拖欠、克扣工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咸阳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是所有建筑施工企业、民营企业以及使用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对检查中发现的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足额支付所欠工资,并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同时按所欠工资和补偿金总额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违反拒不执行限期改正指令书的,由劳动部门处200O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恶意拖欠克扣职工及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进行曝光。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规定各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周期等,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工资要当月足额支付,不得低于最低标准,招用农民工时不得收取抵押性钱款。并要求各单位自查,适时组织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理,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已协调处理民工工资纠纷11起,为民工讨回拖欠工资158.9万元。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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