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创新实施公职人员党纪法规考试全覆盖
打印

为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延川县纪委、监察委立足主责主业,积极探索所有公职人员监督方式,创新党纪法规考试形式,制定了《延川县领导干部党纪法规考试实施方案(试行)》,力争做到公职人员教育常态化、科学化,实施所有公职人员全覆盖。

扩大考试范围。县纪委、监察委将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全部纳入考试范围,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考内容,以《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重要党纪为主要内容,以《宪法》、《监察法》和《公务员法》等重要法规为共性内容,并根据新颁布的党纪法规和参考人员调整考试重点和内容,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

实行常态化考试。根据监察对象人数,制定考试计划,在双月中集中考试一次,一年内要保证所有人员参加一轮党纪法规考试。由县纪委、监察委统一建立考试题库,由县纪委宣传部牵头具体负责,各纪工委、镇纪委分别组织配合,提前20天以上发出考试通知,确定参考人员,告知考试范围,并适时组织参考人员辅导学习,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试卷由开卷和闭卷两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开卷、闭卷各占50分,综合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明确考试结果运用。考试成绩直接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试成绩合格的,县纪委、监察委统一颁发《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法规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6个月,在此期间被组织提拔任用的,不再参加任前党纪法规考试;对因特殊原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须参加下一轮考试,如两次考试不合格的,半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和参与评优树模。同时,县纪委还明确将各单位执行《实施方案》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延川县纪委监委)


上一条:延川县精准发力 剑指“村霸”
下一条:宝塔区纪委监委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宪法监察法知识考试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