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纪委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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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将至,“四风”问题易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日前,延安市纪委、市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1.黄陵县田庄镇田庄街村原党支部书记葛银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葛银有在田庄街村平平农家乐违规公款吃喝累计18次,共计7200元,并以购买土特产及办公用品为由虚开发票进行违规报销。葛银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宝塔区甘谷驿镇原疙瘩村党支部书记史红兵违规接待问题。2015年12月30日,史红兵以工作为由违规报销工作用餐、招待用烟等费用2880元。史红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志丹县纸坊便民服务中心新庄梁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贺丙义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贺丙义伙同原村党支部副书记朱世泰、村委会主任康具银违规到石油生产企业收取协调费共计11万元未入账,经贺丙义、康具银与朱世泰协商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给时任包村领导高海军、黑世河及朱世泰、贺丙义、康具银等人发放补贴共计30000元。高海军、黑世河、贺丙义、朱世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康具银受到责令辞职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子长县李家岔镇郭家坪村委会主任刘志宏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2月3日,刘志宏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两家合办待客36桌,迎送车8辆。刘志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既有老问题老现象,也有新动向新表现,再次表明“四风”积习甚深、顽固复杂、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究其原因,一方面,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存在“递减效应”“差不多就行”的思想;另一方面,有的领导干部自身作风不正、要求不严,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作风建设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不劳而获”。在持续深入纠正“四风”过程中,各级党员干部都应从中汲取教训,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严以律己。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立标杆、作示范,以上率下、以上促下,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把改进作风作为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性锻炼的实际行动,才能真正转变作风、化风成俗。

狠抓重要节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抓作风建设的显著特色和有效举措。越往后执纪越严,既是强烈信号,也是鲜明导向。端午临近,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端午节点不放松,守土尽责、严抓严管、层层压实,将从严治党压力向基层传导到位。要在抓作风建设中体现“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纠“四风”、强作风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住重要节点,抓住“关键少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到底、不能让,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滥发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等节日期间易发的具体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快速查处机制;严查端午节前后党员干部在“一桌餐”“老板家宴”接受吃请、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机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及时推出“新战法”,不断提高打击精准度。查实后严肃执纪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越过纪律“红线”者付出代价,确保震慑有力、震慑常在,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实现全市党员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延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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