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纪委监察委扎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及处分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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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近期洛川县纪委监察委通过对2013年以来的案卷进行整理归档、与组织人社部门召开工作座谈会、逐案逐人核实、逐卷审核登记等方式,全面进行了自查整改,扎实推进了案件质量评查及处分执行工作。

合理安排周密部署。县纪委监察委对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高度重视,以规范审理文书、提升案件质量为导向,按照市纪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洛川县纪委监察委案件质量评查及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安排意见》,并及时召开了由县纪委相关领导、审理室全体干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主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会,对此项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同时,明确了本次评查检查的时间、范围、方法和检查的重点。

认真自查摸清底子。通过为期40多天的案件评查工作,县纪委审理室对2013年以来委机关统计上报市纪委的自办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整理,建立了统计台账,2013年至2018年6月,共上报案件266件302人次,其中委机关自办案件223件259人次、部门办理案件43件43人次。同时,县纪委审理室通过与组织人社部门对接核实,对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归类,其中,县委组织部应执行68件77人次;县人社局应执行107件123人次;乡镇党委应执行85件94人次;驻洛单位应执行6件8人次。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本次案件评查工作,县纪委监察委发现了部分案卷存在卷宗整理不规范、质量不高、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审理文书不规范、处分送达无回证、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一是对全系统干部集中进行了一次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能力。二是由审理室制定规范了卷内目录、印发了案卷调查和审理卷的模拟卷,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重新制定了处分决定送达范围,规范了处分决定送达回执内容,制定下发了《关于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同时,县纪委监察委还会在每季度初对上季度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提高我县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确保党政纪处分按期执行到位,杜绝处分执行“打白条”现象,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洛川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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