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纪委监委 出台《问题线索(信访件)督促办理暂行办法》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近日,延长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问题线索(信访件)督促办理暂行办法》,该制度从时限规定、督办形式、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

限时办理:线索处置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采取谈话函询的办结时限不得超过1个月;采取初步核实的在1个月之内要完成线索的初核工作,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期;经初步核实后立案审查的,时限为1个月,特殊情况可以适当申请延期;移送审理后,1个月内要完成案件审理。

跟踪督办:一是电话提醒。对临近办结期限未申请延期的问题线索(信访件),由分管常委负责对被提醒单位电话提醒;二是发函督办。对未按期完成或申请延期后仍未办结的问题线索(信访件),由案管室或信访室负责向分管常委发出《督办函》。在收到《督办函》后15日内不能办结的,分管常委要向主管领导写出情况说明。

严肃追究:对超期或被上级纪委通报的,由分管常委向常委会作出情况说明;对情形严重的,直接对分管常委进行问责。同时,分管常委要对承办单位或被通报单位提出追责意见。(延长县纪委监委)


上一条:延安市:市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全省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
下一条:延川:纪委创新学习方式扎实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