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扫黑惩腐打伞齐发力 监督执纪问责显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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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共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33起,党纪政务处分31人。组织处理2起,其中公职人员5人,县纪委直查7起7人。目前,‘打伞破网’立案2起,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鲜活的数字背后,是大荔县纪检监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荔县纪委监委加强组织领导,调遣精兵强将,紧盯重点案件,滚动发现线索,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法纪保证。

大荔县纪委监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大荔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荔县“拍蝇惩腐”十项重点任务》等文件,成立了以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符浩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余建民任副组长具体主抓,抽调专职人员任联络员,第四、第六纪检监察室专门核查问题线索,并进一步明确了各室部、人员的工作职责、措施、要求。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召开专题常委会8次、推进会4次,批示查办扫黑除恶问题线索27件,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15次。

在扫黑除恶过程中,大荔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和难点,拿出过硬办法,全力全速推进相关工作。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在各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公告,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问题线索。在巡察和监督执纪审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11起,立案5起,党纪重处分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政务重处分2人,其他线索正在核查之中。

大荔县纪委各室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及时报送重大问题线索,每月20日前报送线索,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大荔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平台曝光典型案例3起3人,在全县扫黑除恶成果展上曝光典型案件4起4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形成有力震慑。

立足法纪严问责,重击黑恶“保护伞”。“‘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并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大荔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按照“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要求,对2016年以来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认真“回头看”,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同时密切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定期反馈通报工作情况,为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确保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与此同时,还注重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聚焦基层党员干部,对全县2772名新当选的村“两委”干部进行资格联审,各镇(街道)纪(工)委初审发现,2016年以来受党纪处分的村干部共153名,县纪委监委复审发现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村“两委”干部96名,各镇(街道)在4月底前全部报告了办理情况。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大荔县纪委监委将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惩腐“打伞”,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大荔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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