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文红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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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渭南市纪委监委对白水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文红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魏文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被调查人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被调查人财物。

魏文红身为纪检监察干部,理应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原则和底线,但魏文红背离理想信念,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其行为已构成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渭南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魏文红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调离纪检监察系统;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渭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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