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落实“三项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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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米脂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三项机制”,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狠抓机关自身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运用鼓励激励机制,让“能者”有面子有位子。县纪委监委机关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等方式,为工作优秀、勇于担当、成绩突出的干部和室部颁发奖牌、授予称号,对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优先考虑、提拔重用,从而激励全系统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2019年以来,共提拔重用干部20名,其中将两名驻村第一书记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从系统外选调干部6名,4名干部交流至系统外重要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县纪委监委机关共表彰优秀干部27名;机关3名同志被评为“2018年度社会扶贫工作先进个人”,4名同志被市纪委监委评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先进个人”,1名同志被市纪委监委评为“案件监督管理先进个人”,1名同志被市人社社局、市档案局评为“全市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8名同志被评为“榆林好人”;机关17名同志2019年度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全系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县纪委监委被榆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评为“2018年度扶贫工作先进集体”,被市人社局、市档案局授予“全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在市纪委监委2019年度监督责任县市区考核中米脂县名列全市第二名。

运用容错纠错机制,让“错者”敢担当敢作为。米脂县纪委监委进一步细化了容错纠错实施细则,明确了五个方面13种容错情形,健全了纠错改错机制,完善了澄清保护机制,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从而最大限度地为敢闯敢干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在全县努力营造了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2018年以来,共容错4案涉及干部7人。

运用能上能下机制,让“庸者”下得服下得稳。2019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出台对各街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室部的考核办法,分别评定一类单位、二类单位和三类单位。考核结果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通报,作为干部使用和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被考核为三类单位的,县纪委监委对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类单位的,运用能上能下机制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下”的岗位调整。在强化年底考核的同时,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对重要单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平时考核。2020年7月,针对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9名街镇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米脂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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