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活用廉政档案 让干部监督管理更加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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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履职工作、廉洁自律、个人生活等情况的全方位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对辖区关键岗位和重要人员建立了廉政档案。然而,廉政档案的使用范围较小、运用频次较低,往往未能发挥其该有的效用。如何有效运用廉政档案,让廉政档案真正地“活起来”“说上话”,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严查干部“身份证”,使线索研判更加精准。干部廉政档案是每一名干部的“身份证”。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在收到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后,通过查阅干部廉政档案,快速研判问题线索,更加精准地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工作;研判后对已处置的重复问题线索可以直接了结,有效避免重复核查,使问题线索的处置更科学。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可以定期开展廉情分析,通过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梳理和真实性核查,从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规律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细筛干部“体检单”,让干部评用更加公正。干部廉政档案就是干部廉情的“记录仪”、监督干部的“晴雨表”和使用干部的“体检单”。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将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做到“用人提干先看档案”,使廉政档案成为“警报器”和“防腐墙”,通过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从而确保干部评选使用的公平公正性。

常树干部“警示牌”,令自我监督更加规范。廉政档案涉及到的家庭、资产、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多为干部自主提供,干部本人必须对廉政档案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因此,廉政档案也可以称作是干部的自我监督,是对自己日常工作与生活的一种提醒与约束,是另一种形式的“承诺卡”“警示牌”。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干部及时报告自己重大事项变更情况,并将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有关情况记录在廉政档案中,通过以制度时时规范干部日常行为,达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的目的。(王益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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