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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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杨陵区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杨陵区五泉镇汤家村村委会主任汤鹏涛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汤鹏涛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移动信号塔场地租赁费共计11990.38元用于家庭开支,侵害了集体和群众利益。汤鹏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杨陵区李台街道温馨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杜建建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4月,杜建建违反规定处置温馨社区杜家坡居民小组集体土地承包款6800元,侵害了集体和群众利益。杜建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杨陵区揉谷镇光明村村委会主任赵全奇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赵全奇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移动信号塔场地租赁费4470.4元用于个人开支,侵害了集体和群众利益。赵全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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