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杜氏家规:正德树人 防患未萌
中共安康岚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世珍(右)《秦风热线》主持人丁芝茜(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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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安康岚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世珍(右)

                  《秦风热线》主持人丁芝茜(左)

    在我省岚河流域众多的台地中,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叫花里,这里山水秀美、民风淳朴。溯越时光隧道,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与唐代大诗人杜甫同为京兆堂一脉的岚皋杜氏始祖杜有识,见此地风景美丽、物产丰富,于是在花里安家落户。杜氏族人通过两百多年的辛勤劳作,耕读传家,繁衍生息,现己成为当地望族。

    翻开岚皋杜氏家族史,历代人才辈出,他们在岚河花里两岸,享受着幸福田园生活的同时,用自己的智慧才华,为我们创作总结出不少保留至今的精神财富,如诗词文赋、书画文集、中医疑难杂症秘方等。

  杜氏家规”的内容:

   清同治七年(1868年),在稻谷金黄、桂花飘香的时节,杜氏族人们还曾围坐在一起,共同商榷制定了家规《阖族公议齐家条规十则》。

第一条:完粮土以省催科  第二条:敦孝弟以重人伦

第三条:笃宗族以昭雍睦  第四条:重农桑以足衣食

第五条:隆学校以端士习  第六条:和乡党以息争讼

第七条:联保甲以弥盗贼  第八条:戒宰杀以全生灵

第九条:戒邪淫以正风化  第十条:禁烟赌以保身家

 

    杜氏家规的主要特点: 规蕴含着深刻的防患未萌、

抓早抓小的家族管理智慧

    杜氏家规在前言中就强调:“我等族姓浩大,户口繁衍,诚恐性情不静,不无圣世之顽民;气质多殊,未尽熙朝之君子。倘有反道败德、越礼犯分者,理合预施条规,早为惩治,庶不至萤火燎原、蚁穴溃堤也乎。”岚皋杜氏先辈们认为,家族大了,人口多了,人的秉性不一,若不谨慎做人,哪怕一件微小之事,也可能会产生大的祸患。所以要预先制订严明的家规。

                          每一条都昭示出修身齐家、

                          为国为民的家国情怀

    杜氏族人继承了先祖的家国思想,杜氏家规第一条“完粮土以省催科”就指出:“凡我同姓国课早完,不作欠粮之刁户。”首先就要求族人积极主动为国家完粮纳税。这是在训导每一个族人自觉担当起心系国家、报效国家的责任和义务。

杜氏家风馆

 杜氏家规”对当地产生的影响

如今生活在岚河两岸的杜氏子孙世代恪守家规家训,他们崇法纪、重礼仪、讲诚信,其优良家风,对当地的乡风民俗和经济社会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可谓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岚皋杜氏家规”专题发布之后,岚皋县孟石岭镇周氏家族针对农村办“喜会”成风、攀比浪费现象严重等现象,学习借鉴“杜氏家规”的做法,经200余人的家族会议决定后,制定了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人情往来的“新家规”。内容包括:家族成员非婚丧嫁娶不办喜会;逢年过节走动,不送礼不回礼,不发红包;统一成立基金会,慰问老人、扶助困难家庭等等。可以说,杜氏家规对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乡风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岚皋县南宫山镇镇长郭国平讲杜氏后人在他们乡镇的生活状况。

    “自1781年辗转来到岚河畔的花里墟十里沟安家落户后,岚皋杜氏家族便不断繁衍壮大,现在岚皋杜氏有3000多人,大多都居住在南宫山镇的桂花、双岭、天池等村。杜氏后人秉承家规,辛勤工作,钻研业务,在各行各业都涌现的有业务骨干和技术带头人。这些杜氏子孙率先发展,示范带头,不仅对我镇的经济发展做了大的贡献,尤其在精神文明建设,乡风文明上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弘扬了正能量”。

杜氏后人杜承林,作为杜氏后人如何看待、理解“杜氏家规”。

    “作为杜氏后人,杜氏家规是祖辈留给我们的最好的财富。它让我们从小就明白做人处事的道理,促使我们健康成长成材,教会我们从小处着手,从小事抓起,从小就要求和培养我们为国家、社会、家庭的兴旺发达尽自己绵薄之力!杜氏家规是我们杜氏族人的治家教子、处事做人的规范,我们都能自觉遵守,并会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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