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行贿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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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月底,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被判入狱。记者日前赴阜阳调查获悉,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据说,阜阳在处理这些“问题干部”之前,曾专门派人去考察马德腐败案的处理情况。《中国青年报》3月31日)

  别说,安徽阜阳的腐败窝案,还真和黑龙江绥化的马德腐败窝案具有惊人的相似性:都是买官卖官腐败案,涉案人数都极其众多,马德案据说共有265名官员身陷其中,而阜阳腐败案如果算上肖作新时代的话,竟多达八九百名官员涉案。两地腐败窝案既然如此相似,也难怪阜阳要“参考”马德腐败窝案的处理方法了。

  那么,马德腐败案是怎么处理涉案人员的呢?记得当时绥化曾经提出了一个非常具有“创造性”的原则――“抓大放小原则”,即对一般干部5万元以下、“有来头”的干部10万元以下免予刑事处分。于是,有的行贿官员官照当,甚至个别的还得到了提拔。

  可以想象阜阳在绥化取得“真经”之后欢喜若狂的心理,因为,好多涉案干部一直惶惶不可终日,“一些干部上班情绪不好,下班后三五成群,喝酒、打麻将,无所事事”,而且由于涉案干部太多,“如果大换血,将导致一些部门瘫痪,要正确把握度,毕竟培养一个干部也不容易,要给他们一个自新的机会”。于是,阜阳要给这些涉案干部吃上一个定心丸了,“他们的思想包袱没了,再也不怕别人告状了,更重要的是,他们买来的乌纱帽在这次结论之后,真正的合法了,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得到了升迁”。从绥化取来的“真经”果然是妙用无穷啊!

  早在马德腐败窝案“抓大放小”处理之后,就曾有人不无忧虑地指出,如此处理腐败窝案是典型的枉法之举,不但践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严重地刺伤了人民群众及其清廉官员的心,更重要的是,给其他地方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让其他地方起而仿效,“可能为其它案件腐败官员的从轻发落找到借口”。没想到,这句话竟然如此准确地应验在了阜阳身上。阜阳腐败窝案如此处理,无疑给了众多的干部一个信号:不行贿,一点升迁的机会都没有;行贿,虽然有风险,但影响不大,做个检查,给个处分,还能在原来的位子上继续干下去,甚至还有升迁的可能。如此导向,“不但让行贿者更加胆大,而且让更多清白的干部踏入行贿者的行列”。

  我们知道,腐败是有效应的,腐败窝案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腐败效应”下的结果。而事实上,处理腐败也是有效应的,阜阳的处理腐败方式就是在绥化的“处理腐败效应”影响下产生的,而接下来,阜阳的“处理腐败效应”再加上绥化的“处理腐败效应”,共同构成更加强大的“处理腐败效应”,必将对其他地方的腐败窝案处理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这就像滚雪球一样,这种效应越来越大,越来越强,将“腐败效应”所产生的恶果无限制延续下去,而我们的反腐大业,却势必会变得越来越举步维艰,令人忧虑。

  

文章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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