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阳光执政”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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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坚持“阳光执政”,实施“阳光政务”,推进“阳光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坚持“阳光执政”

摇赋予群众知情权

实践告诉我们,搭建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平台,是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增强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一是创建民情恳谈机制,搭建干群连心桥。逐步在全市各乡镇、部门、村(居委会)设立“民情恳谈室”,健全三级接访网络。共接待群众21200多人次,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和生产生活问题16350个,各级机关办事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推行“一把手”廉政承诺,提高干部公信度。要求承诺内容突出特色、务实避虚,通过干部大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严格践诺考评,并与干部任用奖惩相结合,各级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观念进一步增强,群众信任度进一步提高。三是建立领导公示及评议机制,争取群众认可。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党员干部宣誓制、干部监督员制度和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办法等制度,公开领导干部电话和办公地址,定期组织各界人士对各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干部功过群众议,纠错改误推和谐”的新格局。

实施“阳光政务”

赋予群众参与权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得力手段。一是规范公开制度。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的事项全面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落实信息定期发布制度,重点抓好会议、文件、信息、职能、办公场所和评议等方面的公开。逐步健全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两会”制度、党员群众旁听党委会和政务会等制度,延伸了公开的范围,将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群众监督的阳光之下。二是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凡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全部对社会公开。各职能部门特别是窗口单位积极公开办事程序,标准要求,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极大方便群众。对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等收费全面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三是推进事务公开。结合实际,以村务公开为重点,健全农村财务管理、一事一议、干部述职述廉和离任审计等制度,推行“乡财乡用市监管”、“村财民理乡监督”,保证了群众的民主权益。落实部门负责制,积极开展对惠农支农政策及有关资金落实专项检查,有效杜绝不正之风。

推进“阳光监督”

赋予群众监督权

目前一些部位、环节成为不廉洁问题高发、易发区,成为“廉政危险点”,我们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阳光监督”,有效地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结合贯彻咸阳市“四个办法”,探索出台项目招标廉政准入卡、工程变更管理等规定,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确保国家投资安全。城建部门严把项目审核关,公开规费征收项目和减免条件标准,实行逐项核算、统一征收的办法,杜绝不规范减免,维护了工程建设市场的良好秩序。随着“廉政危险点”防范领域的不断拓宽加深,纪检监察工作必将呈现一个崭新局面。■

(作者系兴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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