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必须从严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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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去年以来,宝鸡市与时俱进,全面发力,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狠抓作风建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3人;问责处理不作为、慢作为党员干部65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6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38人,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前不久,在实地调研中,发现部分县区和部门在作风建设方面依然存在抓不深、抓不实、抓不准、抓不细四个方面的问题,新常态下,有的干部忧患意识不强、思想认识模糊、精神状态欠佳、办事效率不高、工作作风不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了追赶超越加快发展。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就必须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严字当头,实字打底,全方位发力,以韧劲和狠劲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夯实“两个责任”。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实践证明,主体责任落实的好坏,直接关系作风建设的力度和成效。只有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作风建设必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具体来讲,首先要解决谁来抓、抓什么和怎么抓的问题,要把主体责任层层分解,逐级建立责任清单,形成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链。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做到党委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抓好责任细化、制度落实和监督管理,做到守土尽责。其次,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完善相关制度、示范引领、廉政约谈、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形式,以上率下、层层传导,把责任压紧压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围绕督促各级党组织抓牢做实主体责任,紧盯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事,抓住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人,严格问责,并公开曝光,倒逼责任落实。

念好“四字真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加强作风建设,核心是抓日常、抓长效,关键是要做到严、细、深、实,丝毫不能懈怠。所谓“严”,就是要严字当头,对照作风建设要求,敢于向违纪行为叫板,真正让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做到在纪律规矩面前没有例外,作风监督没有盲区。所谓“细”,就是要从小事、细节、“小问题”入手。比如,宝鸡市委办公室专门发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佩戴党徽,这看似小事,实则事关理想信念、事关政令畅通,事关能否真正将纪律规矩落到实处。所谓“深”,就是要密切注意“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对发现的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弛而不息清除积弊旧习,不断净化从政环境。所谓“实”,就是要盯住具体事、找准突破口,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现实问题改起,找准本系统、本单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那些带有反复性、典型性的问题,真查真改,务求实效。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真正寓厚爱于严管之中。

落实“三项机制”。当前,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慢作为、乱作为已经成为干部作风的突出问题,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因此,必须认真落实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让好的机制成为“杀手锏”。首先,要用工作实绩检验作风建设成效,必须把作风建设放在工作实践中来考量、来检验,看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民生工程以及本职工作中的成绩,将此作为作风是否过硬的标尺之一。其次,要健全考核体系,完善干部考察方法,科学、客观地认定干部“为官不为”的表现,对该不该问责、适不适合担任现职进行科学研判,解决好“谁该下”的问题。根据干部存在不作为问题的不同原因、不同情节、不同后果,分门别类对症下药,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不同方式进行组织处理,解决好“怎样下”的问题。对组织调整下来的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帮助他们深刻反省,督促其在新的岗位上积极作为,解决好“下来后怎么办”的问题。同时,要对那些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庸官”、“懒官”、“太平官”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做到谁在混日子就打谁的“板子”、摘掉谁的“帽子”,谁在“为官不为”就让谁不能为官,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的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消除“为官不为”平庸状态,在履职尽责中奋发有为。

用好“一把尺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致力于制度建设,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党纪党规。作为监督执纪者,纪检监察机关就要肩负起使命,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抓落实、抓执行。首先,要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紧盯作风建设中违纪行为初始,动辄则咎,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时,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的威力。其次,要严格监督执纪,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铁面执纪,保持高压态势。第三,要坚决破除好人主义,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针对作风建设中的反复性、经常性出现的问题,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严肃问责,高悬利剑,以问责常态化促进作风建设持续向好,为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障。(作者系宝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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