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强化“四筑”精准发力护航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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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纪委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精准”和“六到户”的总体要求,盯紧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认真查找惩戒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四筑”精准发力,切实发挥脱贫项目、脱贫资金最大效益,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加强教育筑好思想“首防线”。坚持把抓好廉洁警示教育作为预防脱贫攻坚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全县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把反腐倡廉作为县镇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重点和基础,扎实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违纪集中整治,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及县委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打牢全县各级干部违反脱贫攻坚纪律情况发生的思想防线。2016年12月,县纪委联合县检察院、县扶贫办专题召开全县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警示教育培训会,会议从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新目标、讲话的新要求、执纪的新部署、违纪的新类型、纪律的新规定、治理的新举措六个方面,结合洋县2013年以来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分析了当前扶贫领域容易出现的八类违纪问题、职务犯罪特点及社会危害,警示全县干部要克服贪占心里、侥幸心理、攀比心理、浮躁心理和补偿心理,算好政治账、经济账、自由账、亲情账和名誉账,切实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警示教育广大干部手莫伸,伸手必备捉,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给全县360余名扶贫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使参会的扶贫干部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强化措施筑好制度“铁笼子”。制定出台了《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办法》和《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扶贫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扶贫领域涉及工程建设、移民搬迁、土地征收、低保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防控,做到风险清楚、防控有力。每半年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一次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扶贫资金规范使用“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督导办法》,按照一月一重点,一月一督导,一月一打分,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评比,把综合督导和专项督查结合,夯实责任,确保脱贫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压实责任筑牢担当“压舱石”。压实责任,以“五书两册”制度为抓手,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落实到所有和扶贫有关的镇村部门单位。与各镇办、部门签订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17大类55项,监督责任20项,逐一细化分解到镇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清单之中,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基层各党总支、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持续不断传导责任和压力。去年8月上旬,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组成5个考核组,对全县18个镇办32个部门落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把是否规范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作为检查重点,针对检查中发现落实扶贫攻坚政策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县纪委先后约谈6个部门7个镇办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提出具体要求和整改措施,对11名落实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警示训诫,倒逼履职尽责。10月县纪委班子又集中对36名镇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约谈,不断传导抓实脱贫攻坚的压力,激发动力,强化担当意识。

加大监督问责,筑牢“防火墙”。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索贿、截留挪用等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严肃查处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典型问题,以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去年11月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带队对2016年脱贫攻坚村工作开展情况、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对8名工作履职不到位的驻村第一书记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会上点名道姓通报批评,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对扶贫领域暴露出的失职失责、项目资金监管缺位、腐败问题易发频发等问题,严肃追责,坚决实行“一案三查”,既查当事人责任,又追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强烈信号。去年至今,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120件154人,其中涉及扶贫领域32件42人,谈话函询29人,有效遏制扶贫违纪行为,确保扶贫攻坚领域廉洁清明。 (作者系洋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编辑:弓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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