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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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工作情况及今后五年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

全省各级党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省纪委常委会对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准确领会把握。先后召开76次常委(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围绕贯彻执行党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等专题,集中学习讨论。紧密联系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

(二)积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省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省委主要领导坚持听取执纪审查、巡视等工作汇报,多次约谈市(区)委书记、省直部门党组书记。省委

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转发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把“两个责任”落实纳入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召开各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述职考评会,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省纪委下发《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各级纪委负责人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15868次,实施诫勉谈话8983次。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职责,围绕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五年来,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85件,给予党纪处分285人。开展换届风气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0个,取消资格、免职8人次。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省纪委回复意见473人次。及时查处了西安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钟健能在换届期间拉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的问题。

严格实施问责追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制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2015年以来,全省追究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553个,追究626人;追究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16个,追究183人。严查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案、柞水县部分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领导,实施了严格问责追究。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加大“四风”问题查纠力度。以纠正“四风”为突破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和隐形变异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

(2017年5月11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33件,党纪政纪处分3699人,其中厅局级26人、县处级24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58批、1099起、1348人,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明显好转。

探索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整治,部署开展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会所歪风”集中整治等专项检查。制定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省、市两级和部分县(市区)完成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层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已延伸到市县党政机关和部分省直部门。

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三秦行”巡演活动,挖掘和弘扬优秀廉政文化,推出眉户剧《泾渭清风》、话剧《梁生宝买种记》等一批优秀作品。我省摄制的《潼关杨震:“四知”拒金,清白传家》等6部家规专题片,在中央纪委网站头条刊发。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编辑印发《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材料》。坚持在周末和重大节假日,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5万余条,营造了崇德尚廉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持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五年来,各级共受理信访举报139158件次,立案46418件;党纪政纪处分50366人,其中厅局级152人、县处级1299人;移送司法机关1325人;挽回经济损失9.4亿元。严肃查处了西安市委原常委、市直机关工委原书记杨殿钟,渭南市原副市长袁军晓,省高级法院审委会原专职委员周建明,省有色集团原总经理汪汉臣,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原副校长张培营、陈勇,洛南县委原书记雷二虎、原县长刘明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追回外逃人员16人。坚持依规依纪安全办案,多年来未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5年以来,各级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谈话提醒等34284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1291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4614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734人。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对156名干部实施容错纠错,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把整治基层微腐败作为重中之重,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2015年以来,各级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439件;党纪政纪处分12212人,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105人;移送司法机关524人。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080件,党纪政纪处分2480人。

(六)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巡视利剑震慑作用凸显

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省委及时研究部署巡视工作,省委“五人小组”坚持听取每轮巡视汇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18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巡视工作。研究制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10个设区市、41个县(市区)和部分省直部门开展了巡视巡察工作。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将牵头和负责的16项整改任务分解为59项措施,按期完成了整改落实任务。

强化巡视监督实际效果。省委共组织开展巡视13轮,完成了对244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发现问题3055个,移交问题线索1189件(其中涉及厅局级392人)、重点事201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171件,党纪政纪处分157人,其中厅局级10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推动解决了一批管党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

(七)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

认真执行党中央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及时出台实施意见或细则。围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先后在全省推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乡镇办案协作区等反腐倡廉制度,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约束明显增强,发挥了制度在防治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

(八)认真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三转”要求,推进省市县三级纪委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和内设机构调整,监督执纪力量占总编制的三分之二以上。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出台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两个提名考察办法,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落实派驻机构改革要求,省纪委共设立派驻机构39家,实现了对91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监督的全覆盖。

强化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省市两级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省纪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54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在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省纪委机关(省监察厅)连续10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庆祝建党95周年表彰活动中,省纪委机关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有效贯彻,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目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工作还面临诸多考验和挑战,主要表现在: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有的地方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够有力,纪律还没有真正严起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忽视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待在实践中深化。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涣散、慵懒无为、不敢担当,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少数党员干部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基层干部贪污侵占扶贫、低保等民生资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落实“三转”要求不彻底;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自我纪律约束意识不强、执纪违纪,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解决,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五年来的工作经验和体会

五年来,我们坚持探索创新、学思践悟,在工作实践中收获了一些新的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我们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紧跟党中央、中央纪委部署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劲头,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实践证明,只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始终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才能确保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在陕西落地生根,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推进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坚持把主体责任落实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省委统筹部署、带头示范,各级党组织勇于担当、抓好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了管党治党工作合力。实践证明,只有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才能促使各级形成政治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三)必须坚持执纪为民,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参与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我们坚持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作为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注度和满意度持续上升。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工作只有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上,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力量源泉。

(四)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我们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决减存量、遏增量,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实践证明,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才能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必须坚持依规治党,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巩固和提升管党治党取得的重要成果。我们坚持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认真落实党中央颁布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健全落实中央层面法规制度的配套措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实践证明,只有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把监督理念和要求落实到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才能把制度的力量释放出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六)必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部署,努力实现反腐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着力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理顺监督执纪工作体制机制;大力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梯次推进省、市、县三级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把有限的力量最大限度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着力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实现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的全覆盖。实践证明,只有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才能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三、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省决胜全面小康、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继续营造和保持良好政治生态。

今后五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对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积极践行党章。坚持从严执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不服从组织决定、欺骗组织和对抗组织等行为,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二)聚焦主业不发散、担当主责不缺位,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准确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严格区分监督和参与的界限,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到统揽不包揽、到位不越位。坚持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作斗争,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守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找准症结,精准发力、精准执纪,出实招、求实效,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落实省委“三个助力”,为追赶超越发展的决策部署提供纪律保证。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民生等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精准扶贫脱贫,把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脱贫责任落实不力、任务落地不实的,严肃问责;对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查处。以基层镇村干部为重点,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挪用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及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严肃问责环保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应付、执法任性随意等问题。助力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严厉惩治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为追赶超越发展营造良好政商环境。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督促各级党组织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入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进一步强化巡视监督。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开展“政治体检”。制定今后五年我省巡视工作规划,扎实开展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适时开展巡视“回头看”和机动巡视,实现巡视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巡视巡察机构与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的配合协作,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完善市县党委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实现巡视巡察“一盘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五)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扎实进行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加大问责力度。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对在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程序化制度化。落实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两个提名考察办法,督促市县两级制定实施办法。健全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和不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推进市县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扎实进行监察体制改革。整合反腐败力量,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

(六)深化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严防“四风”反弹。严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敛财等问题,注意查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问题。对规避组织监督,不收敛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通报曝光。

巩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成果。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把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践行根本宗旨,培养高尚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深入推进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切实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全面从严治党的力量,加强理想信念和优良传统教育,突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向善向上精气神。办好省纪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发挥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作用。坚定文化自信,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陕西文化资源,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传承红色文化基因,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七)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重点查处党员干部收受财物、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资源开发谋取私利等问题。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行贿黑名单制度。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建立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点发现和解决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绝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加强国有企业廉洁建设,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搞利益输送等问题。着力解决高等院校在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八)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狠功夫,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实现执纪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在容错纠错机制运用中,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法律界限,严格区分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严格区分国家尚无明确规定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严格区分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既保护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又营造风清气正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九)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素质过硬队伍。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三转”,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优化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数据库。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业务培训、轮岗交流和选拔使用力度,激发纪检监察队伍活力。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明执纪审查纪律,健全内控机制和过程监督。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认真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把关心爱护和强化监管结合起来,加强心理调适和人文关怀,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编辑:弓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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